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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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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5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3日前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12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诚祥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自查,公司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参与认购。特定对象的类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6,003.00万股(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A1=QA0×(1+EA)

其中,QA1为调整后发行数量的上限,QA0为调整前发行数量的上限,EA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4、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5、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6、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当仅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A1=PA0-DA;

(2)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A1=PA0/(1+EA);

(3)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 PA1=(PA0-DA)/(1+EA)。

其中,PA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A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A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EA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9、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的部分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上述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7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3日前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12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德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参与认购。特定对象的类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6,003.00万股(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A1=QA0×(1+EA)

其中,QA1为调整后发行数量的上限,QA0为调整前发行数量的上限,EA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4、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5、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6、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当仅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A1=PA0-DA;

(2)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A1=PA0/(1+EA);

(3)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 PA1=(PA0-DA)/(1+EA)。

其中,PA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A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A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EA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9、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的部分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上述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

1、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以及决定并聘请保荐人、承销商、审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业务协议;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变化及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4、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有关的一切合同、文件和协议;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与上市有关的事宜;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8、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有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

10、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9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本公告中公司对每股收益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并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6,003.00万股。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8年6月末完成。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6,003.00万股,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万元。上述假设不代表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和发行股票数量、募资金额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募资金额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2017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1.00万元,同期相比增幅为14.95%。假设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增长15%。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61.8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24.79万元。预测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26.1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23.51万元。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的影响;

5、假设2018年度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7年度持平、增长10%、增长20%。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总额、现金分红与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2018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而本次募投项目可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但其投入和效应产生需要时间。因此,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本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17年、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1,200.00万台平板电视建设项目。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参与认购。公司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如下:

1、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消费电子ODM行业竞争激烈,生产效率及生产成本是企业核心的竞争力。本次年产1,200万台平板电视建设项目,是结合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情况,通过新增产线、智能仓储和配套系统软件,进一步提高公司产能,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品牌认知度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本次项目建成并满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1,200万台平板电视,平板电视产量将有较大的提升。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SMT产线12条,用于平板电视、笔记本电脑核心部件之一主板的生产。目前公司生产所需的主板主要以外购为主,随着本次项目的建设与达产,公司将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能增加公司的技术开发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随着规模效应的逐步显现,生产成本将会有效降低,同时规模的提升有利于提高企业对上游厂商的议价能力,有利于企业立足目标市场,大范围推广产品,从而有效地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扩大企业的竞争优势。

2、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

近年来,受全球电子制造业产业转移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升等因素驱动,中国电子制造服务行业快速增长,市场需求十分强劲。公司自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保持高速增长,2015年同比增幅达43.84%,2016年增幅达到20.94%,2017年1-9月增长43.09%。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增长较快,订单量持续增加,尽管公司采取了引进新产线、优化作业流程,简化管理程序等措施来提高生产效率,但仍有较多的订单难以满足生产,这对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造成了不小影响。此外,从行业角度分析,消费电子领域充分竞争的行业特性要求业内的生产制造企业的必须拥有充足的产能,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订单水平,以及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

公司生产地主要坐落于浙江省台州市城区,受到城市环境布局、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限制,公司现有生产场地布局较为紧凑,仓储占地区域狭小,对产能提升存在一定的瓶颈。虽然公司于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新建400万台平板电视项目,并新建了部分生产基地,引进智能生产设备,但由于近年来公司业务增长较快,现有的生产场所已经无法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订单水平。本次募投项目为了匹配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规划,新建厂房和生产线在建设前期经过统筹规划、设计,具有较高的自动化水平、智能物流仓储水平,可以优化生产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的产能及生产效率。

3、打造长期竞争力,推动公司创新驱动,提升股东长期回报

企业之间的竞争是综合实力的竞争,是技术、资金、人才储备和客户资源等全方位的竞争。如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企业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落后于其他参与者,并最终被市场所淘汰。本次年产1,200万台平板电视项目的建设,将大幅提升企业的生产规模,有利于企业把握市场先机,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长期占据有利地位。

在国家鼓励电子信息产业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背景下,公司结合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行业地位进行了全方位研究,在推动现有产品和业务快速发展,实现良好盈利的同时,结合现有的产业分布和产品分类,以及消费电子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将平板电视的高端化作为公司下一阶段发展重心,以推动业务板块和产品结构更加丰富化和全面化。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应对消费电子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随着制造水平的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加,人们对于个人消费的需求体验也不断加强,消费电子产品逐渐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以我国为例,消费电子行业在上个世纪末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中国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投资,外资的进入同时带来了先进的技术水平、行业管理经验和齐备的供应商体系,为我国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以简单组装为主的我国企业逐步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行业管理消化、吸收,并转化为企业竞争力,形成了向产业链上下游扩张的局面,我国的消费电子行业也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消费电子已经成为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引擎,成为我国制造强国和信息强国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支撑,快速发展的行业态势要求业内企业必须时刻保持发展创新,以规模化、创新化和高效化的企业经营来应对高速发展的消费电子行业。

(2)公司应对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的客观需求

消费电子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整体竞争充分,行业上下游不同程度的进入了整合阶段,从下游众多的品牌商不断加速的整合趋势,到上游供应端中小规模的企业逐渐退出,以及核心原材料供应商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消费电子行业已经进入深度整合阶段。以我国为例,消费电子行业从最早的以产品廉价、数量庞大的粗放型经营的中小企业为主,逐渐转向以大型科技集团公司,甚至掌握一定行业标准,具有较高市场话语权的企业拥有行业主导权,而仅以价格换取市场获得客户的传统中小型企业,将不断被压缩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在消费电子ODM领域,随着全球消费电子的生产和市场逐渐向我国转移,我国的消费电子ODM行业竞争日趋激烈,ODM企业通过生产经验和技术的积累,以规模化的制造、良好的质量、低廉的价格等优势,不断向上下游进一步拓展,从原有单纯的总装业务,逐渐扩展到包括配件生产的整条价值链所有环节。长期来看,行业中具有优秀的研发设计能力,良好的原材料供应整合能力和大规模、快速反应生产能力的龙头企业促使行业资源不断集中,从而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未来消费电子行业中能够整合供应端,同时具有规模化生产能力的消费电子企业,将在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3)应对消费电子行业高端化趋势不断发展的必要措施

消费电子产品是电子信息技术在个人、家庭应用的载体,是人类感知信息技术最直接的界面,已经给社会生活带来了几轮革命性的变化。当下的中国正经历新一轮的消费升级,有着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的中产阶级正在快速崛起,消费者从简单的基础消费开始向品质消费升级。以电视产品为例,我国消费者在购买高端电视时考虑的主要因素依次为超薄、音效、大尺寸,而不再局限于以前的价格因素,还需要考虑智能操作、外观设计以及音效体验等因素,这样才能具备高端电视的品质,本质上是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提高。在传统意义上,消费电子产品特别是平板电视属于可选消费,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人们对于家电需求水平不断升级,向高端化发展已经成为多数电子产品制造企业的重要战略。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延续,本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储备情况如下:

1、人员储备

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批稳定、结构完善、高素质的人才团队。稳定、结构完善、高素质的人才团队为公司未来经营业务的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

2、技术储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平板电视ODM生产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完整的研发生产和供应链管理能力。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坚持自主研发,持续创新之路,坚定打造一流品牌的决心,持续加大在研发领域的投资规模,稳固产业根基。2010年5月公司被评为“中国自主创新科技企业”, 2010年8月研发中心被评为“台州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011年5月在第十四届科博会上被评为“中国高科技企业”,2011年12月被评为浙江省“新世纪平板显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012年8月获得“浙江省新世纪平板显示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称号,2016年6月获得“2016年度优秀智能电视产品奖”,2017年5月被评为“2017年浙江省信息技术创新引领型企业”。

3、市场储备

公司ODM模式部分以直销形式开拓市场,产品销往北美、欧洲、大洋洲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合作客户包括Sceptre(美国)、Curtis(加拿大)、Tempo(澳大利亚),以及沃尔玛等品牌商和大型连锁零售商。在全球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产品规模化、市场国际化的格局已经形成。其次,公司目前已全面启动了品牌发展战略,以中新国际网视为载体,线上、线下全渠道多维度同步拓展,完善的销售渠道已初步形成。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是一家消费电子产品ODM生产商,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智能平板电视、平板电脑等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于2015年进军笔记本电脑市场。公司连续多年入选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选的“浙江省电子信息制造业30家重点企业”名单,2017年首次进入“浙江省电子信息出口10家重点企业”名单。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业务领域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绩快速增长,2014年至2017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0,754.57万元、346,316.33万元、418,847.85万元和412,378.47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2.40%、43.85%、20.94%和43.09%;实现净利润10,264.34万元、10,792.99万元、11,761.84万元和7,001.00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7.69%、5.15%、8.98%和14.95%。

(1)平板电视

2006年-2010年,CRT电视逐渐被液晶电视替代,液晶电视出货量高速增长,2011年起,受欧美经济持续低迷,日本为提高家电能源效率颁布的补贴政策结束的影响,全球液晶电视出货量放缓,全球液晶电视行业步入稳定期,平板电视市场由欧美市场往发展中国家市场如中国、亚太、拉丁美洲、东欧、中东和非洲等新兴市场转移。2012-2015年,包括中国、亚太、拉丁美洲、东欧、中东和非洲在内的新兴市场对于LCD电视的需求仍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1%。2017年上半年全球TV市场出货量呈现现疲态,上半年全球TV市场出货量同比下降7.1%。

近年来中国平板电视机产量呈持续增长态势,液晶电视产量从2011年的8,391万台到2016年的15,714万台,占全球市场份额从54%提高至70%,2017年液晶电视市场稳定,截至2017年6月末,液晶电视产量已达6,962万台。

公司为国内液晶电视ODM行业的优质企业,主要客户遍布国内外,根据群智咨询(Sigmaintell)全球TV代工市场出货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球LCD TV代工市场出货总量为3,305万台,同比增长4.3%。公司以16%的增长位居全球TV ODM工厂出货排名第五位,前四位分别为冠捷(TPV)、富士康(Foxconn)、TCL和高创(BOE)。奥维云网(AVC)数据显示,2017年6月公司的单月TV出货量首次超越富士康及高创,在全球TV ODM厂商中排名高居第二。

(2)笔记本电脑

2003年至2010年是笔记本电脑市场的快速普及期,全球笔记本出货量高速增长,即使遭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年复合增长率仍然高达26%。2011年开始,受到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等可替代产品的冲击,且更新换代速度减缓,笔记本电脑行业进入调整期。2013年至2016年其降幅已逐渐趋于平缓。Digitimes Research预计,2017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约为1.46亿台,同比仅下降0.2%。虽然笔记本电脑市场仍然会受到一些不利因素的冲击,比如产品缺乏创新,英特尔Cannonlake处理器调整发布日期,但主要得益于企业级市场需求强劲,2017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仍然会保持平稳。

2015年以来,公司利用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进军笔记本电脑市场,2016年初公司笔记本电脑生产线正式批量生产,2016年笔记本电脑实现销量447,165万台,实现营业收入60,247.64万元,毛利率为2.74%,盈利能力开始体现,运营情况较好。

(3)平板电脑

2010年,苹果公司发布iPad产品引领平板电脑市场出现井喷式增长,在苹果公司发布iPad后的一年时间里,包括惠普、戴尔、联想等PC制造商,摩托罗拉、黑莓等手机制造商以及三星、东芝等跨平台科技厂商都推出了自有品牌平板电脑产品,迅速掀起了全球平板电脑的热潮。经过2010年的市场培育和成长,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迅速增长。近年来,在外观和软件创新度不足以及智能手机屏幕不断增大的双重冲击下,介于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之间定位尴尬的平板电脑逐渐丧失了吸引力。从2014年起增幅首次下降,且增幅下降接近50%。2015年以来,市场开始持续下滑,2017年上半年下滑速度趋缓,同比下滑5.36%。

2、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目前,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主要体现为:

(1)消费类电子市场需求变化较快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消费类电子行业。由于消费电子类产品具有时尚性强、产品性能更新速度快、品牌众多等特点,消费者对不同品牌不同产品的偏好变化速度快,导致市场占有率结构变化周期短于其他传统行业。为了,如果消费类电子行业的技术及产品性能出现重大革新,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或者公司不能适用市场需求变化适当调整产品结构,可能出现市场份额萎缩、产品价格和销售量下降的风险,导致经营业绩下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主要是Open Cell、主板等,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重较大,收国际市场供求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80%、49.47%、62.32%和69.93%,外销主要以美元报价和结算,并存在一定账期。虽然公司在报价时考虑汇率可能的波动,仍然存在未来我国汇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未来人民币的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导致的汇率波动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巩固并提高现有产品的竞争优势,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推出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以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以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契机,提高现有产品生产规模,在已有的客户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市场,降低境外客户依赖,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3)持续技术更新优化工艺,降低生产成本,并抓住本次非公开发行契机,提高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规模,建立更加良性、亲密的合作关系,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并对继续保持公司主营业务快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若募集资金项目能按时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全面发展平板电视和笔记本电脑业务,显著提升中长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募集资金未到位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将争取早日完成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从而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和财务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做好成本控制,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约束。

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4、严格执行公司既定的分红政策,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2017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重新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以及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施完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公司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公布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新集团、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德松先生和江珍慧女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关于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形成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以进一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40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贯彻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公布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德松先生和江珍慧女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41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往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2元,共计募集资金52,705.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105.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20.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484.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20号)。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700.9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9.3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2,092.75万元,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7,092.75万元,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 年产400万台平板电视扩产项目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14,446.44万元,原因系项目所属地椒江区政府一江两岸统一规划,公司厂房设计要求需符合区政府对该区域整体规划要求,故在前期对工程设计、规划许可等程序上投入时间较多,相应施工时间较少,投入金额比预期慢。

2.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2,569.45万元,原因系公司未能按预期招聘到合适的技术人员,因而研发项目开展较少,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少。

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多3.42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本项目。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说明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6年3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获准使用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17年1月5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根据公司2017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获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尚有1.5亿元募集资金未归还。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根据 2017年1 月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获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公司已于上述规定期限到期前收回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2.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原因及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为220,927,486.63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45.57%,除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外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陆续投入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实力,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售价,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亦不直接产生效益,但可缓解公司财务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系募投项目达产后当年承诺该募投项目新增的净利润金额。

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简称:中新科技公告编号:2017-042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3日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618-2号中新科技总部五楼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3日

至2018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7年12月1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和后续披露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1月2日(星期二)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618-2号中新科技总部五楼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另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如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与会议,请务必注明“中新科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邮箱:stock@cncoptronics.cn,传真:0576-88322096。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5、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电话联系证券部了解详情,证券部咨询电话:0576-88322505。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