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信稳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重要提示

1、长信稳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发起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2月23日止。

6、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或其他障碍。

9、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11、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合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其中发起资金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认购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不能提前赎回发起份额。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12、确认成功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3、销售机构(本公告中如无特别指明,销售机构即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管理人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或通过公司网站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7年12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长信稳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下转32版)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