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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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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发布公告,自2017年12月12日起暂停接受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超过1000万元的申请。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从2017年12月20日起取消上述1000万元的限购业务,即恢复接受对本基金1000万元以上的申购,且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金额不做限制。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费)或021-38789788

网址:www.zhfund.com

(2)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财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华羿恒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景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金公司的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 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金公司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适用基金范围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01)、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11)、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21)、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31)、中海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41)、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01)、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51)、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395011)、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61)、中海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11)、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3001)、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000003)、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66)、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000298)、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7)、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000878)、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05)、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52)、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79)、中海混改红利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74)、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10)、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13)、中海魅力长三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64)、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14)、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965)及中海添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219),限前端收费模式。

3、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7年12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中金公司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受4折费率优惠, 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各基金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金公司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中金公司开放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时间或规则如有变更,均以中金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4、费率优惠期限

暂不设截止时间,以中金公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2. 本公司

网址:www.z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免长途话费)

三、 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前端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认购、定投、赎回、转换业务和固定费用等其他业务手续费。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中金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本次分红方案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在红利发放日公布分红金额调整公告,最终收益分配方案则以该公告为准,以确保本次分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根据《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3 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7年12月2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889788或021—38789788)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7年5月8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4 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3.5 权益登记日至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和基金转换等业务的申请。

3.6 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证转账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7 咨询办法

(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zhfund.com。

(2)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788或021—38789788。

3.8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