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6-111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12月18日在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香港油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促进境外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时效性,配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油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Hong Kong Oil Loong Wealth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油泷”)在境外发行总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油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Hong Kong Oil Loong Wealth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2、币种:本次发债币种为美元。
3、发债规模:本次在境外发行总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的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具体发行分期、每期发行额度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5年。
5、发行利率:本次债券发行的利率待根据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6、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的方式为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将向S规则下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
8、增信措施:公司拟为本次发债提供信用担保。
9、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偿还境内到期债务,补充境外在执行项目资本性支出以及境外油气资产收购支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为香港油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并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同时结合当前债券市场的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发行境外债券,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油泷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油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对上述议案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种类、币种、发行规模、发行市场、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并聘请参与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中介机构,办理债券发行的审批事项,并代表公司批准、修改并签署与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交易文件、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发行通函、路演材料、各种公告(如需)及其他所需的披露文件等,并根据情况对上述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申报及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呈交系统之登记文件);
4、如监管部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5、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委备案、外管部门备案或登记);
6、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相关授权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文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7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18年1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公告编号:临2017-112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现修改为: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临2017-113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油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香港油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Hong Kong Oil Loong Wealth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油泷”)。
2、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为香港油泷提供担保的金额为5亿美元(含本次担保)。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103,285,000 (含本次担保)。(其中5亿美元按1美元= 6.6105人民币计算)
5、对外担保逾期累计金额:零。
6、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须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并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配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拟在境外发行总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的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的发行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油泷,公司拟为香港油泷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信用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香港油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Hong Kong Oil Loong Wealth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10,000港币
注册地址:Office 1, 22/F., Tower 2, Lippo Centre, 89 Queensway, Admiralty, HongKong
董事:贺良鸿、朱润民
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
注册日期:2017年12月12日
(由于公司为2017年12月12日新成立的公司,尚未有资产负债相关数据。)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油泷境外发债(总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提供信用担保。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香港油泷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信用担保有利于公司后续经营发展,上述担保融资的额度、期限及使用可控,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
五、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103,285,000元,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127.26%,占公司总资产的40.88%。逾期担保金额为零。
六、 备查文件
1、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59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7-114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3日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三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3日
至2018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17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7年12月29日和2018年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三层公司会议室公司会务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大会会务组联系方式:电话:010-51081891;0898-66787367 传真:010-51081898;0898-66757661。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