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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股东:启迪创投有限公司,持股22.89%
(7)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94,880.69万港元,净资产52,287.79万港元,营业收入8,420.33万港元,税前利润-3,517.49万港元。
启迪国际作为国内首家向市场提供产品,从1997年成立至今始终保持产量和市场占有率第一的企业,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生产、质保、服务体系,下辖区位布局合理的10个子公司和一个国家级实验中心.各子公司均已通过QS、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截止2006年底,公司已建立开发多回路汽车被动安全产品平台、满足欧Ⅲ排放标准的汽车电子喷射管理系统产品平台;匹配了专用于汽车被动安全数据处理的软件、发动机数据处理软件.在核心技术上,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使公司成为在设计、开发汽车被动安全系统、汽车发动机电子喷射管理系统方面国内技术开发能力具有明显优势的企业。
启迪国际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16、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小桔”)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5号楼5层501室
(3)法定代表人:程维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设计;会议服务;市场调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6)股东:王刚、张博、程维、陈汀和吴睿
北京小桔是一家从事移动互联网出行的产品公司,主要产品有滴滴打车、滴滴专车、滴滴快车等。滴滴在中国400余座城市为近3亿用户提供出租车召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试驾、巴士和企业级等全面出行服务。多个第三方数据显示,滴滴拥有87%以上的中国专车市场份额; 99%以上的网约出租车市场份额。2015年,滴滴平台共完成14.3亿个订单;成为全球仅次于淘宝的第二大在线交易平台。
北京小桔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17、江铃汽车集团公司(简称“江铃集团”)
(1)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2)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666号
(3)法定代表人:邱天高
(4)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汽车整车、发动机、底盘、专用(改装)车、传动系统产品、汽车零部件及其它产品;汽车质量检验、销售自产产品、经销汽车生产用原材料、机器设备、机电产品、零部件及其他器材,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维修等业务。开发以“江铃”轻型车为基本型多品种、系列化产品。经营本公司所属成员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所属成员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汽车质量检验,物业管理;根据需要举办宜于公司承办的其他服务。
江铃集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93年7月由江西汽车制造厂改制成立的,是中国汽车行业骨干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520家大型企业集团之一。2004年11月,江铃集团与长安汽车合资组建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额10亿元人民币,江铃集团与长安汽车各占50%股份。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权41.03%、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持股30%。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依托福特汽车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支持,公司在业内的影响力稳步提升,无论在产品开发还是技术设备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江铃集团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18、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太股份”)
(1)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 号
(3)法定代表人:黄伟中
(4)注册资本:73,755.60万元
(5)经营范围:汽车及轨道车辆制动系统、汽车底盘系统、汽车电子及音响娱乐系统的科研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
(6)主要股东: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8.82%
(7)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数,总资产5,080,613,984.66元,净资产2,659,107,512.14元,营业收入812,467,200.44元,净利润10,491,643.26元。
亚太股份主导产品为汽车制动系统,目前涵盖了100多个系列500多个品种的汽车基础制动系统、汽车电子辅助制动系统、汽车新材料应用制动部件产品,可以为各类轿车、轻微型汽车、中重型载货车、大中型客车等车型提供系统化和模块化配套,产量、规模在国内同行中名列前茅。公司的产品销售网络覆盖了国内各大知名的整车企业和国际著名的汽车跨国公司,并自营出口南北美、欧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主要用户有一汽—大众、一汽轿车、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汽车、神龙汽车、东风日产、郑州日产、北汽集团、江铃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江淮汽车、华晨金杯等。
亚太股份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19、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海庭”)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一路28号新工厂产业园7号A楼
(3)法定代表人:祖似杰
(4)注册资本:5,291.00531万元
(5)经营范围:电子地图制作工程;地图数据库和应用工程;空间信息分析;高精度地图测绘和应用;卫星导航定位技术及其应用;智能网联汽车和智慧城市的示范应用;大数据应用技术、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和产品研发;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6)主要股东: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庭的控股股东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光庭信息,股票代码:834708)专注于智能网联汽车的软件研发和智慧城市行业解决方案的提供。在汽车电子领域,紧密围绕车联网和自动驾驶,积极发展具备未来前瞻性和领先性的核心技术,为车厂和TIER ONE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一站式软件开发服务。同时,依托公司多年积累的空间大数据处理技术和通信互联技术,为智慧城市、智慧国土、智慧旅游等行业提供以高精度位置服务为核心的专业解决方案。
中海庭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20、北京顺义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顺义科创”)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25号5幢
(3)法定代表人:赵洪峰
(4)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6)主要股东: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顺义科创是在北京市顺义区委、区政府“把握三个阶段性特征,推动四个转型升级”的理论思想指导下,为进一步推进优质资产整合,运用市场化手段配置创新资源而创立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领放大作用,构建“139”的运营模式。即管理决策集中于1个运营公司,通过开发建设、科技创新、资本运营3个平台向一级开发、物业服务、建筑、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股权投资、财产保险、股权基金等9个重点领域进行投资、服务和管理,打造市场化的运营平台。
顺义科创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国汽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二)英文名称 :China Intelligent and Connected Vehicle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十亿五千万元(1,050,000,000 人民币)(暂定)
(四)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五)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复兴四街3号
(六)营业期限:三十(3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七)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产品设计、工业设计; 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交流、培训、转让;发展战略研究;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检测。
(八)经营模式:自主运营,确定技术方向和研发任务,承担国家相关研发任务,满足各股东方开发产品和技术咨询服务、培育人才的需要,为行业提供咨询、培训、测试服务。
(九)参与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淞泓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启迪国际有限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顺义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共21家法人股东。
(十)利润分配: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一百五十(150)日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股东方应分的利润额。
(十一)各股东方相关权益:
1、优先满足各股东方提出的委托或与其合作开发需求, 股东有权派技术人员参加其与本公司合作开发的项目;
2、优先为各股东方提供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服务;优先向各股东方开放试验室; 与各股东方建立长效的人才和技术交流机制,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面向各股东方的技术交流会;
3、技术成果优先且以优惠价格向相关股东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转让或许可,并优先考虑股东;
4、优先且以优惠价格为各股东方提供样品试制、工程设计、分析测试等服务;
5、以技术入股孵化企业项目优先考虑相关股东方的需求;
6、与相关股东方合作开发项目,该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按项目合同规定执行。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方式:21 家共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十亿五千万元(1,050,000,000)(暂定),每家均为五千万元(50,000,000 人民币),各占注册资本的4.76%。全部以现金出资。
(二)出资时间:各股东方在 2018 年01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三)违约责任: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缴纳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 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 0.2%作为违约金。 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 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国汽研究院造成的损失。
(四)争议的处理: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1、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产业发展方向和战略部署,整合各方力量打通技术链、产业链,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抢占未来技术竞争制高点,有利于进一步公司开拓新的应用领域。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不排除因决策失误或宏观经济影响等原因,导致不能达到投资目的或产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设立国汽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未定稿)。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