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17-061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易铁军,董事、总经理李建斌,副董事长黄振宇,监事会主席刘恩国,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唐智奋,监事魏云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余赞,总会计师刘娟,副总经理王建喜(以下合称“增持主体”)发来的通知,增持主体于2017年12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
一、增持主体的情况
1、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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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或实际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股份的情况
1、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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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3、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66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承诺:自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