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7-046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董事长毕心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资公司赫达欧洲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向合资公司赫达欧洲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2017年12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7-047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资公司赫达欧洲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年12月19日,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资公司赫达欧洲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与Fanalone B.V.(Fanalone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向合资公司Shandong Head Europe B.V.(山东赫达欧洲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赫达欧洲公司”)增资60万欧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handong Head Europe B.V.(山东赫达欧洲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荷兰乌特勒支
3、注册资本:2欧元
4、经营范围:(1)工业、建筑业、医药业、食品业所使用的塑料、橡胶化学品、化学中间体、原料、消耗品、染料、颜料、汽车材料的进出口;(2)提供咨询建议、担任咨询顾问,给予和提供管理意见,执行(临时)管理任务;(3)进一步建立其他的贸易活动,包括与上述所提到的类别有关的活动,以及其他有利于公司发展的一切活动。
5、股权结构:Fanalone B.V.和公司各持有1股普通股,公司拥有赫达欧洲公司50%的股权。
6、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单位:人民币元):总资产10,200,482.78元、总负债10,389,560.84元、净资产-189078.06元、营业收入31,793,612.38元、净利润-233,576.72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单位:人民币元):总资产23,205,677.20元、总负债22,798,146.95 元、净资产407,530.25 元、营业收入43,278,604.50 元、净利润398,123.59元。
三、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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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增资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努力开拓新的国际市场销售渠道,进一步增加公司在欧洲、美洲地区、非洲地区和中东地区的客户群,是公司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公司本次对山东赫达欧洲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赫达欧洲公司”)增资是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能进一步增强赫达欧洲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扩充其资本规模,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赫达欧洲公司股权比例不变,赫达欧洲公司仍为公司合资公司。本次增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