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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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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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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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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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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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发行人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该原则,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共9家,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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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7年1-9月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7年3月,公司与内蒙古海力售电有限公司签署了蒙华海电51%股权转让协议,该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201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3、201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4、201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4年12月初,发行人收购北方电力持有的蒙达发电43%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共持有蒙达发电53%的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4年12月初,发行人收购北方电力持有的丰镇电厂#5、#6机组,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白彦花公司由于筹建期内项目未能启动,进行清算注销。故该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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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④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余额;
⑥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财务费用;
⑦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份总数;
⑧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份总数;
⑨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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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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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2017年盈利预测情况
2017年,内蒙华电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104,571万元,净利润71,189万元。中证天通对内蒙华电编制的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7)证特审字第0201007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具体盈利预测情况如下:
(一)合并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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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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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报告期内相关财务会计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如无特别指明,本节分析的财务数据均以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
一、财务情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结构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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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2015年末,发行人总资产较2014年末减少5.59亿元,减幅为1.44%;2016年末,发行人总资产较2015年末增加14.68亿元,增幅为3.84%;2017年9月末,发行人总资产较2016年末减少7.81亿元,减幅为1.97%。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23.20亿元、14.53亿元、19.75亿元和30.38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98%、3.80%、4.98%和7.81%。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64.53亿元、367.62亿元、377.07亿元和358.63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02%、96.20%、95.02%、92.19%。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与公司所处行业有关,公司为发电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占总资产比重高。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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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23.20亿元、14.53亿元、19.75亿元和30.38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98%、3.80%、4.98%和7.81%。2015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14年末减少8.67亿元,减幅为37.37%,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加强电费收回力度、降低燃煤库存等原因所致;2016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15年末增加5.22亿元,增幅为35.95%,主要是由于部分电费尚未结算和其他流动资产增加所致;2017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增加10.63亿元,增幅为53.79%,主要是由于魏家峁公司年初投产和第三季度为公司发电高峰期,售电量增加导致未结算电费收入增加以及参股公司宣告分红应收股利增加所致。
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和存货等。货币资金、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及其他流动资产等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小。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22,413.00万元、78,649.06万元、100,543.24万元和139,792.1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2.76%、54.13%、50.90%和46.01%。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费。
201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14年末减少4.38亿元,减幅为35.75%;2016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15年末增加2.19亿元,增幅为27.84%;2017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16年末增加3.92亿元,增幅为39.04%。发行人电费的结算周期一般为1-2个月左右,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波动主要与是由当年或该季度最后1-2个月的售电量波动造成的。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发行人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式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与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对应收电费、华能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的应收款项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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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账款分类列示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分类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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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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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大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质量较高。
4)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129,130.61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92.32%,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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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发行人资金回收情况良好,应收账款质量较高。
(2)其他应收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其它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6,472.83万元、15,230.43万元、14,273.16万元和27,718.1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41%、10.48%、7.23%和9.12%。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往来款、押金、预付征地款、土地复垦保障金、粉煤灰款、工程款等应收款项。
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14年末减少11,242.40万元,减幅为42.47%,主要原因是魏家峁公司支付的煤管票押金、预付征地费等款项在2015年结算;2016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15年末减少957.27万元,减幅为6.29%;2017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16年末增加13,444.96万元,增幅为94.20%,主要是由于公司转让蒙华海电51%股权,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对蒙华海电的其他应收款不再抵销。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一致。发行人对于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已按相关政策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类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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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按组合计提的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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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金额合计23,917.45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78.75%,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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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02亿元、3.45亿元、3.89亿元和3.57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5.97%、23.75%、19.70%和11.75%。发行人存货主要为燃料等原材料和周转材料等。公司存货账面金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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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14年减少25,730.41万元,减幅为42.71%,主要是由于燃煤存量减少和本年燃煤价格降低双重因素所致;2016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15年末增加4,402.55万元,增幅为12.76%,主要是由于自下半年起燃煤采购价格持续升高所致。2017年9月末,发行人存货较2016年末减少3,225万元,减幅为8.29%。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明细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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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跌价准备系以前年度对丰泰公司及丰镇电厂的积压多年无法使用的废旧电缆等材料计提。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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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3.08亿元,增幅为0.85%;2016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15年末增加9.46亿元,增幅为2.57%;2017年9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减少18.44亿元,减幅为4.89%。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金额变化不大。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在90%以上,这是由公司所处电力行业特点决定的,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较大。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小。
(1)固定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30.31亿元、224.53亿元、214.40亿元及239.50亿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3.18%、61.08%、56.86%及66.78%。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是发电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工具等,由于电力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净额占总资产比例较大。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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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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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14年末减少5.78亿元,减幅为2.51%,主要原因是:①魏家峁公司煤矿项目和魏家峁公司电厂一期项目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14.94亿元,②计提折旧19.21亿元,③对脱硫、脱硝改造后拆除的部分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1.75亿元;2016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15年末减少10.13亿元,减幅为4.51%,主要原因是:①魏家峁选煤厂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8.70亿元,②计提折旧19.14亿元。2017年9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16年末增加25.10亿元,增幅为11.71%,主要原因是魏家峁公司电厂一期项目投产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48.09亿元。
发行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采用年限平均法。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年折旧率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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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形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42.46亿元、42.04亿元、41.57亿元和42.99亿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65%、11.43%、11.02%和11.99%。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和软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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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41.44万元,其中,软件减值准备513.50万元,采矿权减值准备27.94万元。
(二)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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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负债规模变化不大。2015年末,发行人总负债较2014年末增加0.55亿元,增幅为0.22%;2016年末,发行人总负债较2015年末增加16.71亿元,增幅为6.82%;2017年9月末,发行人总负债较2016年末减少10.66亿元,减幅为4.07%。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129.64亿元、111.33亿元、118.46亿元和102.42亿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3.02%、45.43%、45.25%和40.79%。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14.88亿元、133.73亿元、143.31亿元和148.69亿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98%、54.57%、54.75%、59.21%。自2014年起,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逐期降低,有利于增强短期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1、流动负债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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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129.64亿元、111.33亿元、118.46和102.42亿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3.02%、45.43%、45.25%和40.79%。2015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较2014年末减少18.30亿元,减幅为14.12%,主要是由于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等原因等所致;2016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较2015年末增加7.13亿元,增幅为6.40%;2017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较2016年末减少16.04亿元,减幅为13.54%,主要是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应付票据、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流动负债等占流动负债的比例较小。
(1)短期借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的短期借款分别为58.24亿元、54.70亿元、40.15亿元和26.87亿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4.93%、49.13%、33.89%和26.23%。发行人短期借款全部为信用借款,显示了发行人具备较好的资信能力。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借款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形。
(2)应付账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8.71亿元、15.07亿元、16.99亿元和13.02亿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4.43%、13.54%、14.34%和12.71%。发行人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煤炭、材料款等采购款项,账龄大部分为一年以内,分类列示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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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14年末减少3.63亿元,减幅为19.42%;2016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15年末增加1.91亿元,增幅为12.69%;2017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16年末减少3.97亿元,减幅为23.37%,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燃料款,余额变动主要系公司根据煤炭价格走势适度调整采购数量、采购方式和付款安排所致。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应付账款中应付持有发行人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为应付北方电力(母公司)15,490.15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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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应付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3.66亿元、21.25亿元、23.80亿元和17.07亿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8.25%、19.09%、20.09%和16.67%。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工程款、设备款及履约保证金等。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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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14年末减少2.41亿元,减幅为10.19%;2016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15年末增加2.54亿元,增幅为11.97%;主要系魏家峁公司电厂一期、和林发电厂一期2*660MW等项目建设所处不同阶段的应付工程款变动所致。2017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16年末减少6.72亿元,减幅为28.26%,主要系魏家峁公司电厂一期投产所致。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发行人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为应付北方电力(母公司)1,006.19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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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4.34亿元、16.25亿元、32.32亿元和34.16亿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78%、14.59%、27.28%和33.35%。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等。具体分类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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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14年末减少8.10亿元,减幅为33.27%,主要是因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2016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15年末增加16.08亿元,增幅为98.95%,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于2014年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将于2017年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7年9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16年末增加1.84亿元,增幅为5.68%。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质押借款余额为25,726万元,包括:发行人母公司本部2,926万元借款以丰镇电厂、乌力吉木仁风电售电电费的收费权作为质押物;上都发电13,000万元借款以其售电电费的收费权作为质押物;聚达发电9,800万元借款以其售电电费的收费权作为质押物。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保证借款余额为117,432.07万元,包括:北方电力为上都发电116,885.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为蒙达发电547.07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非流动负债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非流动负债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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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114.88亿元、133.73亿元、143.31亿元和148.69亿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98%、54.57%、54.75%和59.21%。2015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较2014年末增加18.85亿元,增幅为16.41%,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发行18亿元中期票据所致;2016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较2015年末增加9.58亿元,增幅为7.16%,主要是由于长期借款增加和发行3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原因所致;2017年9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较2016年末增加5.38亿元,增幅为3.76%,主要是由于长期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等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较小。
(1)长期借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的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98.15亿元、100.52亿元、118.62亿元和125.38亿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85.44%、75.17%、82.77%和84.32%。发行人长期借款主要包括信用借款、保证借款和质押借款。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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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14年末增加2.37亿元,增幅为2.41%;2016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15年末增加18.10亿元,增幅为18.00%,主要是因为信用借款增加所致;2017年9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16年末增加6.76亿元,增幅为5.70%。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保证借款31,224.17万元,包括:北方电力为上都发电28,00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利率区间为4.41%-4.655%;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为蒙达发电3,224.17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利率为2.00%。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质押借款136,292.00万元,包括:发行人母公司本部4,592万元借款以丰镇电厂、乌力吉木仁风电售电电费的收费权作为质押物,利率为4.41%;上都发电37,800万元借款以其售电电费的收费权作为质押物,利率区间为4.41%-4.90%;聚达发电34,600万元借款以其售电电费的收费权作为质押物,利率为4.655%;魏家峁公司59,300万元借款以其售电电费的收费权作为质押物,利率为4.41%。
(2)应付债券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10亿元、28亿元、21亿元和21亿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1%、20.94%、14.56%和14.12%。发行人应付债券主要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中期票据,具体明细如下表所列: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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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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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的相关内容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18、0.13、0.17和0.30,速动比率分别为0.13、0.10、0.13和0.26,呈现小幅波动同时有所向好的态势。
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处于同行业中下游水平,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坚持高比例现金分红政策,导致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小以及存货等流动资产占比较低。
2、资产负债率和利息保障倍数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06%、64.13%、65.97%和64.55%,呈小幅上升并逐渐稳定趋势,显示公司积极利用财务杠杆,在经营风险较低、产生现金流能力较强的情况下,把握发展机遇促进自身发展;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57、2.71、2.09和2.36,最近三年呈逐年下滑趋势,最近一期小幅回升,主要是由于近年来火电行业净利润水平有所下滑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4,360.75万元、299,723.61万元、214,188.22万元和163,022.70万元,远高于同期净利润水平,经营情况良好;此外,发行人依靠其出色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信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了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公司历年的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100%,无任何逾期贷款。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获得各银行授信总额度为367.46亿元,其中未使用额度为192.56亿元,占52.42%,具备良好的债务融资能力;同时,发行人还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具有广泛的融资渠道。总之,发行人具备较强的经营能力,财务结构较为稳健,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7.36、18.45、21.18和18.13,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9.83、10.77、10.25和6.79,呈现在一定范围内小幅波动的趋势,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处于较合理的水平,报告期变动不大,资产周转正常,营运效率良好。
二、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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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力、热力及煤炭的销售,公司的全部发电资产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
2015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08.29亿元,较2014年度减少28.05亿元,减幅为20.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9亿元,较2014年度减少6.63亿元,减幅为48.69%。2015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①蒙西地区区域电力市场供大于求,受经济增速放缓以及结构调整因素的影响,公司蒙西地区发电设备利用小时进一步降低,发电量进一步降低;公司直接东送电厂受宏观经济以及送出线路跨线施工影响,发电量同比降低;②受2014年9月及2015年4月两次燃煤发电企业上网标杆电价下调影响,公司平均售电价格同比下降;③因环保改造拆除原有资产等原因,2015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5亿元;④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参股电厂投资收益同比下降;⑤受煤炭价格下跌以及销量下降的影响,公司煤炭产业亏损增加。
2016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91.8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44亿元,减幅为15.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6亿元,减幅为52.41%。2016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①蒙西地区区域电力市场供大于求,受经济增速放缓以及结构调整因素的影响,公司蒙西地区发电设备利用小时进一步降低,促使发电量同步降低;另外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电量增速明显,交易电量比例和范围逐步扩大,公司东送电厂的电量也在下降;②受2016年1月燃煤发电企业上网标杆电价下调影响,公司平均售电价格同比下降;③因环保改造拆除原有资产等原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19万元;④受电力市场整体形势影响公司参股电厂投资收益下滑较大;⑤2016年下半年,煤炭回暖,公司生产成本提高。
2017年1-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81.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30亿元,增幅为17.7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60亿元,减幅为11.02%,主要系①魏家峁公司两台600MW级发电机组投产,公司发电量同比增长16.34%;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精神及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对内蒙古西部电网燃煤发电机组及内蒙古西部点对网电厂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进行了上调,使得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平均售电单价同比增加4.55元/千千瓦时(不含税);③电煤价格持续高位,标煤单价完成326.22元/吨,同比增长34.98%;④实现投资收益3.88亿元,同比下降29.67%;⑤实现煤炭销售收入52,577.43万元,同比增长11.81%。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结构调整等综合影响,面临严峻的经营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首先立足于内部挖潜、降本增效,积极应对电力、煤炭、资金市场的变化,尽量降低外部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同时率先参股设立电热销售公司,并加大对新能源项目的投入,积极应对新常态下转型发展的趋势。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和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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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始终分别占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99%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给关联公司的燃料和材料的销售收入。
下面主要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包含电力、热力、煤炭及其他产品,电力产品占比维持在80%以上;按区域划分包含内蒙古地区、华北地区和东北地区,其中内蒙古和华北地区收入占比维持在99%以上。
1、按产品划分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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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
最近三年,发行人电力产品收入分别为124.16亿元、101.43亿元、80.45亿元。发行人电力产品收入逐年下滑,主要是由于售电量和平均售电单价下降双重因素影响。
2017年1-9月,发行人实现电力产品收入74.34亿元,同比增加11.16亿元,增幅为17.66%,主要是由于:一方面,随着魏家峁公司两台发电机组正式投产和上都发电直送华北地区电量增加,发行人控股装机容量增加至1,022.84万千瓦,2017年1-9月完成售电量308.0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1.20亿千瓦时,增幅为15.44%;另一方面,由于交易电量比例增加,交易价差加大,发行人2017年1-9月不含税平均售电单价为241.31元/千千瓦时,同比降低4.55元/千千瓦时,降幅为1.92%。
(2)热力
最近三年,发行人热力产品收入分别为1.39亿元、1.67亿元和2.26亿元。发行人热力产品收入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售热量和平均售热单价均有所提高所致。
2017年1-9月,发行人热力产品收入为1.37亿元,同比增加1,264.80万元,增幅为10.20%,主要是由于售热量和平均售热单价均有所提高所致。
(3)煤炭
最近三年,发行人煤炭产品收入分别为9.96亿元、4.80亿元和8.80亿元。2015年,煤炭销售量的下降与煤炭销售单价的下降共同使得煤炭产品收入出现下滑;2016年,煤炭销售量的增加与煤炭销售单价的增加共同使得煤炭产品收入出现回升。
2017年1-9月,发行人煤炭收入5.26亿元,同比增加0.56亿元,增幅为11.81%,主要是由于:一方面,魏家峁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两台机组已投产,部分煤炭产能已用于新机组的生产需求,导致发行人2017年1-9月煤炭销量208.40万吨,同比降低171.19万吨,降幅为45.10%;另一方面,不含税平均煤炭销售单价252.29元/吨,同比增加128.41元/吨,增幅为103.66%。
2、按区域划分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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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发电成本,其中主要为燃煤成本、折旧费和人力成本等。
2015年和2016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87.29亿元和77.49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7.64亿元和9.81亿元,减幅分别为16.81%和11.23%,主要原因是电量下滑以及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炭价格持续走低,导致燃煤成本降低所致。成本变动基本与收入相匹配。
2017年1-9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为67.43亿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受行业影响,标煤单价大幅上涨所致。成本变动基本与收入基本相匹配。
1、按产品划分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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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区域划分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按区域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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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间费用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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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期间费用主要为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10.22亿元、9.36亿元、7.56亿元和6.55亿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0%、8.64%、8.22%和8.03%,基本维持稳定。
1、管理费用
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手续费、办公费用等,2015年和2016年,发行人管理费用较2014年和2015年分别减少110.39万元和372.22万元,减幅分别为3.63%和12.70%,管理费用保持逐期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压缩费用开支所致。2017年1-9月,发行人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3.99万元,增幅为8.74%。
2、财务费用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有息负债和财务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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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是资本性投入很大的行业,财务费用是主要的期间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包括魏家峁公司电厂一期、和林电厂一期2*660MW等工程项目,项目投资资金主要靠负债融资途径解决。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186.03亿元、194.31亿元、210.60亿元和205.91亿元,财务费用占有息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33%、4.66%、3.47%和4.14%(年化),最近三年呈现逐期下降趋势,公司通过调整有息负债结构和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实现了借款利率和财务费用持续下降,有效降低了资金成本。
(四)资产减值损失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1.26亿元、1.79亿元、0.16亿元和0.00万元,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公司所属电厂进行脱硫增容、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改造,拆除原有环保设施所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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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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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44亿元、29.97亿元、21.42亿元和16.30亿元。2015年和2016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较2014年和2015年减少13.46亿元和8.55亿元,减幅为31.00%和28.54%;2017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2亿元,减幅为12.94%。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是电费收入,流出主要是采购燃料等的支出,净额逐期减少主要与收入和利润水平下降有关,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基本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累计达111.13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正常。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68亿元、-10.56亿元、-12.50亿元和-4.05亿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均为现金净流出,主要是发行人持续进行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所致,主要进行了和林电厂一期项目、魏家峁公司电厂一期项目和魏家峁公司煤矿项目等固定资产建设。此外,201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为收购了北方电力持有的蒙达发电43%的股权与丰镇电厂#5、#6机组。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31亿元、-20.06亿元、-8.37亿元和-10.74亿元。最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公司债务融资利息支出及归还部分本金。
2015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减少7.75亿元,减幅为62.99%,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增加13.84亿元和偿还到期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22.05亿元。
2016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5年增加11.69亿元,增幅为58.27%,主要原因是偿还债务,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有所减少。
2017年1-9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41亿元,减幅为46.57%,主要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四、或有事项
(一)重大担保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质押和抵押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不存在资产质押情况。售电电费收费权质押情况如下:
发行人母公司本部借款7,518万元,是以丰镇电厂、乌力吉木仁风电及白云鄂博风电售电电费的收费权作为质押物;
上都发电借款50,800万元是以其售电电费的收费权作为质押物;
聚达发电借款44,400万元是以其售电电费的收费权作为质押物;
魏家峁公司借款59,300万元是以其售电电费的收费权作为质押物。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的诉讼、仲裁事项。
第六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7,522.00万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收购北方龙源风电81.25%股权。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方龙源风电81.25%股权的评估值为187,522.30万元,交易作价187,522.30万元。
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价款的支付以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为前提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拟收购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收购标的资产为北方电力所持的北方龙源风电81.25%股权,收购完成后,内蒙华电持有北方龙源风电100%股权。
(下转1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