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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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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7-165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及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霖制药”)收到《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号:CXSL1700206沪),其研制的重组抗PD-L1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该新药”)用于实体瘤治疗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临床试验注册审评受理。

二、该新药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重组抗PD-L1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受理号:CXSL1700206沪

剂型:制剂:中国药典剂型 注射剂

规格:100mg/10ml/瓶

申请事项:新药申请: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申报阶段:临床

申请人:复宏汉霖、汉霖制药

结论:申报资料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予以受理

三、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2017年11月,复宏汉霖、汉霖制药就该新药用于实体瘤治疗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提交临床试验申请。

该新药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治疗用生物制品,主要用于实体瘤治疗。

截至本公告日,于全球上市的重组抗PD-L1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有罗氏的Tecentriq(Atezolizumab)、默克和辉瑞联合开发的Bavencio(Avelumab)、阿斯利康的Imfinzi(Durvalumab);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尚无已上市的重组抗PD-L1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根据IMS MIDASTM最新数据(由 IMS Health 提供,IMS Health 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2016年度,重组抗PD-L1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于全球销售额约为1.46亿美元。

截至2017年11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已投入研发费用为人民币约3,000万元(未经审计)。

四、风险提示

根据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均存在一定风险,例如I期、II期和/或III期(如适用)临床试验中均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根据中国相关新药研发的法规要求,该新药尚需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上市。

新药研发是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7-166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卓瑞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院投资”)以人民币2,397万元的现金出资与关联/连方上海星双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双健”)、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健控”)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卓瑞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卓瑞门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卓瑞门诊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00万元,其中:复星医院投资持有卓瑞门诊51%的股权。

同时,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由于本次交易的共同投资方星双健、复星健控均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国际”)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星双健、复星健控构成本公司的关联/连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连交易。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连董事陈启宇先生、郭广昌先生、汪群斌先生、康岚女士、王灿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经营需要,同意控股子公司卓瑞门诊与上海证大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大置业”)签订《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房屋租赁合同(商品房预租)》(以下简称“本次租赁”)。

同时,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租赁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董事徐晓亮先生于证大置业任董事,因此,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证大置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间接持有证大置业50%的股权,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证大置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连方,本次租赁构成关联/连交易。

董事会对本次租赁进行表决时,关联/连董事陈启宇先生、郭广昌先生、汪群斌先生、康岚女士、王灿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租赁发表了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研发和运营需要,进一步巩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在单克隆抗体行业的领先地位,同意复宏汉霖新增发行不超过5,543.4678万股股份募集约1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扩股”),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3,129.5138万元(折合约5,000万美元)认购复宏汉霖1,458.8073万股新增股份。

同时,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增资扩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7-167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上海卓瑞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卓瑞门诊”或“新公司”)的51%股权

●投资金额:人民币2,397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复星医药”)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与郭广昌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

(1)2017年1月25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实业”)、关联方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或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产控”)、PBM RESP Holdings, LLC(以下简称“PBM”)、PBM Capital Investments LLC(以下简称“PBM Capital”)及Goldcup 14112 AB(现已更名为Breas Medical Holdings AB,以下简称“Goldcup”)签订《Equity Purchase and Contribution Agreement》,复星实业和复星产控拟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SPV”),由SPV通过股份转让及认购增发股份的方式出资不超过9,000万美元(其中:复星实业和复星产控分别承担不超过4,950万美元和4,050万美元的出资义务)投资Goldcup,并持有经股本扩大后Goldcup共计80%股权。

(2)2017年4月27日,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平耀”)与上海星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鑫投资”)、Fosun Golden Corona Finance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Fosun Golden”)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复星平耀拟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与星鑫投资、Fosun Golden共同投资设立复星康健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健租赁”);康健租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复星平耀、星鑫投资、Fosun Golden 分别占康健租赁注册资本的20%、60%和20%。

(3)2017年10月24日,本公司与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健控”)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复拓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拓生物”);复拓生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及复星健控拟分别现金出资人民币4,590万元及人民币4,410万元、占复拓生物注册资本的51%及49%。

(4)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本集团与郭广昌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复星财务公司即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本集团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包括:

(1)2016年12月22日,复星医药与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邦”)自然人股东(包括李显林先生、吴以芳先生、吴世斌先生、宗秀松先生、杨炜先生和李博先生6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受让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江苏万邦2,114.18万股股份,约占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80%;该交易完成后,本集团持有江苏万邦100%股权。

(2)2017年1月25日,复星实业、复星产控、PBM、PBM Capital及Goldcup签订《Equity Purchase and Contribution Agreement》,复星实业和复星产控拟共同设立SPV,由SPV通过股份转让及认购增发股份的方式出资不超过9,000万美元(其中:复星实业和复星产控分别承担不超过4,950万美元和4,050万美元的出资义务)投资Goldcup,并持有经股本扩大后Goldcup共计80%股权。

(3)2017年4月27日,复星平耀与星鑫投资、Fosun Golden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复星平耀拟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与星鑫投资、Fosun Golden共同投资设立康健租赁;康健租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复星平耀、星鑫投资、Fosun Golden分别占康健租赁注册资本的20%、60%和20%。

(4)2017年10月24日,本公司与复星健控共同投资设立复拓生物;复拓生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及复星健控拟分别现金出资人民币4,590万元及人民币4,410万元、占复拓生物注册资本的51%及49%。

(5)2017年11月2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与其控股子公司汉霖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霖生技”)的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他8家法人股东分别签订《股份收购买卖契约书》。其中:复宏汉霖拟出资约1,647万美元受让关联方Hermeda Industrial Co.,Limited所持有的汉霖生技918万股股份。

一、 交易概述

2017年12月2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院投资”)与关联方上海星双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双健”)及复星健控签订《合资合同》,拟共同投资设立卓瑞门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00万元,其中:复星医院投资拟以人民币2,397万元的现金出资,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1%;星双健拟以人民币1,151.5万元的现金出资,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4.5%;复星健控拟以人民币1,151.5万元的现金出资,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4.5%。

卓瑞门诊设立后将成为营利性医疗机构,通过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提供体检、全科、专科门诊的核心医疗服务。

新公司设立后,将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

复星医院投资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

由于本次交易的共同投资方星双健、复星健控均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星双健、复星健控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后,提请复星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审议。由于本公司执行董事陈启宇先生、非执行董事郭广昌先生、汪群斌先生、康岚女士及王灿先生均于复星国际及其所控制之企业任职,故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启宇先生、郭广昌先生、汪群斌先生、康岚女士及王灿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曹惠民先生、江宪先生、黄天祐先生和韦少琨先生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股东大会批准之交易外,本集团与郭广昌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集团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亦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星双健

星双健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3幢2层A277室,法定代表人为徐晓亮。星双健的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星双健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复星国际全资子公司)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持有星双健100%股权。

经上海德义致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星双健总资产为人民币30,00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5,18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4,822万元;2016年度,星双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77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56万元(以上为单体口径)。

根据星双健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星双健总资产为人民币25,23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48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2,750万元;2017年1至9月,星双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702万元(以上为单体口径)。

因星双健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复星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星双健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2、复星健控

复星健控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哈雷路866号206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启宇。复星健控的经营范围包括健康产业投资管理,健康管理咨询,养老产业投资管理,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复星健控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复星国际全资子公司,亦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持有复星健控100%股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复星健控总资产为人民币21,07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9,94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136万元;2016年度,复星健控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万元(以上为单体口径)。

根据复星健控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复星健控总资产为人民币25,16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9,93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5,231万元;2017年1至9月,复星健控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万元(以上为单体口径)。

因复星健控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复星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复星健控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 《合资合同》主要内容

1、新公司基本信息

(1)名称:上海卓瑞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心S1幢6楼

2、注册资本及认缴情况

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00万元,其中:复星医院投资拟以人民币2,397万元的现金出资,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1%;星双健拟以人民币1,151.5万元的现金出资,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4.5%;复星健控拟以人民币1,151.5万元的现金出资,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4.5%。

3、出资安排

复星医院投资、星双健、复星健控应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缴付各自认缴的全部注册资本,具体出资进度以各方达成一致的结果确定。

4、治理结构

(1)新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复星医院投资委派3名董事、星双健委派1名董事、复星健控委派1名董事;董事长由复星医院投资从委派的董事中指定,并担任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新公司设监事1名,由新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3)新公司的总经理由复星医院投资委派。

5、生效

《合资合同》自各方签署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响应并契合国家分级诊疗政策;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丰富本集团诊所网络布局,提升品牌价值,进一步推动本集团医疗服务业务的发展及大健康产业的布局。

新公司设立后,将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后,提请复星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启宇先生、郭广昌先生、汪群斌先生、康岚女士和王灿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曹惠民先生、江宪先生、黄天祐先生和韦少琨先生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本集团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及其进展如下:

1、2017年1月25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关联方复星产控、PBM、PBM Capital及Goldcup签订《Equity Purchase and Contribution Agreement》,复星实业和复星产控拟共同设立SPV,由SPV通过股份转让及认购增发股份的方式出资不超过9,000万美元(其中:复星实业和复星产控分别承担不超过4,950万美元和4,050万美元的出资义务)投资Goldcup,并持有经股本扩大后Goldcup共计80%股权。该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Golducup股份交割已于2017年3月完成。

2、2017年4月27日,复星平耀与星鑫投资、Fosun Golden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复星平耀拟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与星鑫投资、Fosun Golden共同投资设立康健租赁;康健租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复星平耀、星鑫投资、Fosun Golden 分别占康健租赁注册资本的20%、60%和20%。该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康健租赁已于2017年7月 完成工商登记。

3、2017年10月24日,本公司与复星健控共同投资设立复拓生物;复拓生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及复星健控拟分别现金出资人民币4,590万元及人民币4,410万元、占复拓生物注册资本的51%及49%。复拓生物已于2017年10月完成工商登记。

七、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曹惠民先生、江宪先生、黄天祐先生和韦少琨先生就本次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证所《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

3、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4、《合资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7-168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复星医药”)拟新设之控股子公司上海卓瑞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筹;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卓瑞门诊”)与关联方上海证大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大置业”)签订《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房屋租赁合同(商品房预租)》(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本次交易的金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的业务模式导致该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本集团与证大置业未发生关联交易。

一、 交易概述

2017年12月2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星双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合同》,拟共同设立卓瑞门诊。同日,因经营需要,卓瑞门诊(筹)与关联方证大置业签订《租赁合同》,卓瑞门诊拟向证大置业承租位于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内、面积共计2,708.01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为36个月。

卓瑞门诊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董事徐晓亮先生于证大置业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证大置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后,提请复星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时,陈启宇先生、郭广昌先生、汪群斌先生、康岚女士及王灿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曹惠民先生、江宪先生、黄天祐先生和韦少琨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证大置业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2幢5楼(实际楼层4楼),法定代表人为徐晓亮。证大置业的经营范围包括在黄浦区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8-1地块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产出租,停车场(库)经营管理,健身服务,销售: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工艺美术品、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玩具、母婴用品、儿童用品、宠物用品、服装、服饰配件、鞋帽、箱包、皮革制品、纺织品、钟表、眼镜、金银首饰、珠宝首饰、化妆品、个人护理用品、电脑、手机、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文体及健身用品、自行车、办公用品、装饰材料、装潢材料、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相器材、厨房用具、卫生洁具、花卉苗木、医疗器械,烟草零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酒类商品(不含散装酒),餐饮企业管理,美容店,足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品牌管理,会务服务,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票务代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出版物经营,食品流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证大置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00万元,其中: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复星高科技控股子公司)出资人民币350,000万元,持有证大置业50%股权。

经上海君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证大置业总资产为人民币1,448,78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682,82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65,954万元;2016年度,证大置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1,88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万元。

根据证大置业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证大置业总资产为人民币1,585,54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679,15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06,388万元;2017年1至9月,证大置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54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668万元。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董事徐晓亮先生于证大置业任董事,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证大置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房屋基本信息:

租赁房屋位于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内,包括:(1)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1幢6层(实际楼层为5层)01、02、03、04、05、06、07单元,(2)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18号(办公楼附楼)6层(实际楼层为5层)。

2、租赁面积:2,708.01平方米

3、租赁期:36个月(即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4、租金由卓瑞门诊向证大置业支付。

(1)第一年(即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包括装修期6个月)租金总额人民币约418万元;

(2)第二年(即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租金总额约为人民币840万元;

(3)第三年(即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租金总额约为人民币890万元。

5、物业管理费由卓瑞门诊向证大置业指定的物业公司支付。

(1)第一阶段(装修期6个月,即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物业管理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万元;

(2)第二阶段(共计30个月,即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物业管理费总额约为人民币325万元。

6、水费、电费、通讯费等公共事业费用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向证大置业或证大置业指定的物业公司支付。

7、租赁保证金:

卓瑞门诊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或交付日前(孰早),向证大置业支付约人民币255万元的保证金(保证金将根据租赁期内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的调整作相应调整)。当租赁期届满或依据《租赁合同》相关约定而终止时,证大置业应在卓瑞门诊返还房屋、付清应付款项等条件满足后的30日内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8、续租权:

证大置业同意提供卓瑞门诊三次续租的权利;卓瑞门诊应于每次租赁期届满前提前6个月,向证大置业发出不可撤销的继续承租该房屋的书面申请,届时双方应另行就续租事宜分别签署书面文件以约定续租期及租金等商业条件。

9、生效:

《租赁合同》自各方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系根据卓瑞门诊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集团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后,提请复星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启宇先生、郭广昌先生、汪群斌先生、康岚女士和王灿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曹惠民先生、江宪先生、黄天祐先生和韦少琨先生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曹惠民先生、江宪先生、黄天祐先生和韦少琨先生就本次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证所《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

3、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4、《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7-169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拟通过新增发行5,543.4678万股股份募集约1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扩股”);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出资人民币33,129.5138万元(折合约5,000万美元)认购复宏汉霖1,458.8073万股新增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认购”)。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复星汉霖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增资扩股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扩股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本次增资扩股概述

2017年12月20日,复宏汉霖及其现有股东与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投资方分别签订《增资协议》,复宏汉霖拟通过新增发行5,543.4678万股股份募集约1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其中:复星医药产业拟出资人民币33,129.5138万元(折合约5,000万美元)认购复宏汉霖1,458.8073万股新增股份,约占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复宏汉霖股份总数的约3.25%;包括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高特佳”)、深圳高特佳睿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高特佳”)、嘉兴申贸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申贸捌号”)、Joyful Ascent Limited(以下简称“Joyful Ascent”)、Green Tomato Asia Limited(以下简称“Green Tomato”)、共青城英硕汉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英硕”)及深圳市银迅投资咨询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银迅投资”)在内的7家外部投资者(以下简称“外部投资者”)拟合计出资约14,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认购复宏汉霖新增发行的4,084.6605万股股份,合计约占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复宏汉霖股份总数的约9.09%。

作为国内领先的单克隆抗体药物先行者,复宏汉霖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抗体药物研发、开发、生产体系。本次增资扩股参考复宏汉霖在研产品研发进展(截至本公告日,复宏汉霖共有9个产品、14项适应症申报临床试验,其中:已有3个产品进入临床III期(包括已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注册审评受理的利妥昔单抗注射液(生物类似药,即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增资扩股前复宏汉霖的企业价值为13.5亿美元、本次增资扩股价格为人民币22.71元/股。本次增资扩股所募资金将用于复宏汉霖研发和日常运营。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预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及上海复星新药研究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复宏汉霖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62.44%、复宏汉霖仍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复星医药产业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认购的对价。

本次增资扩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扩股(包括本次认购)已经复星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 本次增资扩股各方基本情况

1、复星医药产业

复星医药产业注册地为中国上海,成立于2001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吴以芳先生;复星医药产业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医药行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复星医药产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330.8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25,330.80万元,占100%的股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复星医药产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73,75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11,37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62,378万元;2016年度,复星医药产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9,225万元(以上为单体口径)。

根据复星医药产业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复星医药产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47,58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71,98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75,604万元;2017年1至9月,复星医药产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9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8,827万元(以上为单体口径)。

2、重庆高特佳

重庆高特佳注册地为中国重庆,成立于2016年11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重庆高特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模式为委托管理并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重庆高特佳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投资领域包括医药、医疗服务、医疗器械等及相关领域。截至本公告日,重庆高特佳的出资份额共计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重庆高特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份额人民币9,200万元及人民币800万元。

根据重庆高特佳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重庆高特佳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30,85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30,85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万元;2017年1至9月,重庆高特佳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0万元。

3、深圳高科佳

深圳高科佳注册地为中国深圳,成立于2017年6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高特佳弘瑞投资有限公司,管理模式为委托管理,其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尚在办理中;深圳高科佳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主要投资领域包括医药及相关领域。截至本公告日,深圳高科佳的出资份额共计人民币200万元,其中:深圳市融科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高特佳弘瑞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份额人民币100万元及人民币100万元。

深圳高科佳于2017年6月登记设立,尚未制备财务报表。

4、嘉兴申贸捌号

嘉兴申贸捌号注册地为中国嘉兴,成立于2016年9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会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管理模式为委托管理,其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尚在办理中;嘉兴申贸捌号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主要投资领域包括医疗健康、消费升级、物流供应链、智能制造、环保新能源等产业。截至本公告日,嘉兴申贸捌号的出资份额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上海会元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会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份额人民币999.90万元及人民币0.10万元。

嘉兴申贸捌号为专项项目投资公司且未实际运营,尚未制备财务报表。

5、Joyful Ascent

Joyful Ascent注册地为中国香港,成立于2017年9月,董事为严振亮先生及LOTTO LINK LIMITED;Joyful Ascent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等。截至本公告日,Joyful Ascent的注册资本为9,999港币,为雅各臣科研制药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633))的全资子公司。

Joyful Ascent于2017年9月登记设立,无截至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

6、Green Tomato

Green Tomato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成立于2015年6月,董事为AU Chun Kwok Alan;Green Tomato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截至本公告日,Green Tomato合计发行10,000股普通股,其中:AU Chun Kwok Alan及YEUNG Kin Yeung Jason分别持有其5,500及4,500股普通股。

Green Tomato为专项项目投资公司且未实际运营,尚未制备财务报表。

7、共青城英硕

共青城英硕注册地为中国九江,成立于2017年11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英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管理模式为委托管理,其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尚在办理中;共青城英硕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投资领域包括社会视频专网运营、通讯、医药、汽车装备等。截至本公告日,共青城英硕的出资份额共计人民币10,141.6882万元,其中:上海英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冯融、何志坚、邱跃云、深圳铼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谢茗、赵乾明、朱凯、毛世行、王旭鲜、茅志坚、珠海景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认缴出资份额人民币12万元、255.1020万元、2,857.1429万元、2,040.8163万元、1,530.6122万元、510.2041、153.0612万元、537.8514万元、204.0816万元、306.1244万元及1,224.4898万元。

共青城英硕于2017年11月登记设立,尚未制备财务报表。

8、银迅投资

银迅投资注册地为中国深圳,成立于2017年9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颜继棠先生;银迅投资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截至本公告日,银迅投资的出资份额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其中:盘李琦女士、颜继棠先生、颜继发先生作为普通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份额人民币90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5万元。

银迅投资于2017年9月登记设立,尚未制备财务报表。

三、 复宏汉霖的基本情况

复宏汉霖注册地为中国上海,成立于2010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傅洁民先生;复宏汉霖的经营范围包括单克隆抗体药物的研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复宏汉霖主要致力于应用前沿技术进行单克隆抗体生物类似药、生物改良药以及创新型单抗的研发及产业化,正在开发的产品主要覆盖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领域。截至本公告日,复宏汉霖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387.7988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9,387.7988万股。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复宏汉霖的总资产为人民币83,65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50,40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3,248万元;2016年度,复宏汉霖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45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857万元(以上为合并口径)。

根据复宏汉霖管理层报表,截至2017年9月30日,复宏汉霖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1,87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5,89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5,979万元;2017年1至9月,复宏汉霖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95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526万元(以上为合并口径)。

本次增资扩股前后,复宏汉霖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四、 《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投资方及其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主要先决条件:

(1)与本次增资扩股相关的文件均已签署并生效;

(2)复宏汉霖董事会、股东大会已批准本次增资扩股;

(3)本次增资扩股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手续,且已取得相应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

3、增资款的缴付:

(1)重庆高特佳应于《增资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达成或经豁免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

(2)深圳高特佳应于重庆高特佳付款期限届满后的90日内付清;

(3)嘉兴申贸捌号应于《增资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达成或经豁免后的15个工作日付清第一期增资款人民币5,300.722932 万元,在第一期付款期限届满后的90日内,嘉兴申贸捌号应当付清第二期增资款人民币7,951.082127 万元;

(4)复星医药产业及除前述投资者以外的其余外部投资者应于《增资协议》签署及满足《增资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达成或经豁免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如果增资款以美元支付,应当以《增资协议》签署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和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的等额美元支付。

4、交割:增资款付清之日为交割日。

5、适用法律:

《增资协议》及为完成本次增资扩股而准备的所有其他文件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支配,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6、争议解决:

凡因《增资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或者不履行所引起的所有争议、争端和分歧,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或主张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

7、《增资协议》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8、因本次增资扩股而产生的各项税收负担及费用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五、 本次增资扩股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复宏汉霖目前主要致力于应用前沿技术进行单克隆抗体生物类似药、生物改良药以及创新型单抗的研发及产业化,其正在开发的产品主要覆盖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领域。本次增资扩股所募资金将用于复宏汉霖研发和日常运营。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预计本集团对复宏汉霖的持股比例将由约67.53%调整为约62.44%、复宏汉霖仍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六、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编号:临2017-170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雅各臣药业(香港)有限公司

签订《Licensing Framework Agreement》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具体实施尚需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安排须以双方签订最终协议并以该等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合作属于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且截至本公告日,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预计本次合作对本集团2017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本集团长期收益的影响尚无法预测。

●鉴于具体合作事宜尚未确定或开展,本次合作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交易概述

2017年12月20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与雅各臣药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各臣药业”)签订《Licensing Framework Agreement》(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复宏汉霖HLX02(即注射用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下同)的独家许可达成合作意向(以下简称“本次合作”)。

(二)雅各臣药业的基本信息

雅各臣药业成立于1996年,注册地为中国香港,系雅各臣科研制药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2633;以下简称“雅各臣科研制药”)控股子公司;雅各臣科研制药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雅各臣集团”)主要从事非专利药及品牌成药的开发、生产、营销及销售。

根据雅各臣科研制药已公布的2017年年报(按香港审计准则编制),截至2017年3月31日,雅各臣集团的总资产为297,007万港元,股东权益为177,232万港元,负债总额为119,775万港元;2017财政年度(即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雅各臣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25,596万港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33万港元。

(三)签订框架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协议系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本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独家许可:

复宏汉霖独家许可雅各臣药业于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就HLX02开展研发、使用、销售、要约销售、进出口及其他商业化行为。若复宏汉霖与雅各臣药业签订具体合作协议,雅各臣药业有权在具体合同协议生效的10年内作为HLX02于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的独家分销商。

2、具体合作协议:

若HLX02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或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署等任一相关部门的生产、销售许可,复宏汉霖与雅各臣药业应于获上述许可的2个月内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3、保证金:

(1)本协议生效后的30日内,雅各臣药业应向复宏汉霖支付保证金100万美元;

(2)具体合作协议生效后的30日内,雅各臣药业应向复宏汉霖支付保证金50万美元;

(3)HLX02获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署药品监管许可的30日内,雅各臣药业应向复宏汉霖支付保证金100万美元。

4、优先谈判权:

本协议生效后的2年内,雅各臣药业有权与复宏汉霖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将关于HLX02的独家许可权利延伸至部分东盟国家。

5、本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如有争议,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香港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系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相关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并以该等协议的约定为准。

7、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合作的具体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事项须以双方签订最终协议并以该等协议约定事项为准。截至本公告日,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且本次合作属于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因此,本次合作对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2017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本集团长期收益的影响尚无法预测。

2、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如本次合作签订及履行最终协议,将有利于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借助雅各臣集团在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的销售网络,进一步强化本集团生物药的商业化布局,增强本集团抗肿瘤治疗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四、重大风险提示

1、鉴于具体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安排须以双方签订最终协议并以该等协议约定事项为准;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双方的具体合作尚未实际开展、未就具体事项进行有关的可行性论证、尚无需取得相关的行业准入资质或证明,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进展配备相应人员。

3、截至本公告日,由于本次合作的具体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因此本次合作所涉及的交易金额亦尚未确定。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