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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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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7-075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20日上午以书面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17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将向206名员工合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20万股。

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原206名激励对象中,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2016年度分红派息,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限制性股票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06人调整为17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00万股调整为169.6万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由109,340,000股变更为111,036,000股。

2、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鉴于公司股本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发生变化,《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的条款需做出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1.06条由“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34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03.6万元”。第3.06条由“公司股份总数为10,93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1,103.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同意提名詹谏醒女士、詹任宁先生、林旺荣先生、杨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詹谏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2、提名詹任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3、提名林旺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4、提名杨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同意提名冯敏红女士、高新会先生、姚作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冯敏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2、提名高新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3、提名姚作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庆民、汤建中、方慧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曾庆民、汤建中、方慧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和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公司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请期限已满,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号)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拟不再聘任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结合2017年经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次更换公司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已建成。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459.78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月5日在本公司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詹谏醒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管理学院EMBA,现任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东莞市南兴木工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1996年5月与林旺南先生共同创办公司,此后一直在公司任职,负责公司的采购、销售、市场运营、财务、人事等其他运营管理工作;2007年4月至2011年1月,担任公司监事;2011年1月至6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现同时担任南兴投资监事、德图实业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詹谏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詹谏醒女士及其配偶林旺南先生夫妇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詹谏醒女士之兄詹任宁先生、林旺南先生之弟林旺荣先生同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非独立董事。除此之外,詹谏醒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詹谏醒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詹任宁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管理学院EMBA在读,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1998年至2004年,创办东莞市厚街名园海鲜酒楼,担任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3年9月,担任弘力实业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2013年9月注销);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现同时担任东莞市正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东莞沿海民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西中天恒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詹任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1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詹任宁先生之妹詹谏醒女士与林旺南先生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旺南先生之弟林旺荣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非独立董事。除此之外,詹任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詹任宁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林旺荣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管理学院EMBA在读,现任公司董事、沙田分公司负责人。2005年5月至2011年12月,参与经营东莞市厚街荣亿五金店(已于2011年12月注销);2011年1月至5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今,担任沙田分公司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林旺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1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林旺荣先生之兄林旺南先生与詹谏醒女士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詹谏醒女士之兄詹任宁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非独立董事。除此之外,林旺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旺荣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杨建林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现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曾供职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杨建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杨建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建林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冯敏红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财务管理博士,高级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2008年7月至2016年5月,任职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风险管理部、资本运营部、资产管理部业务主管、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部长助理;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兼任广东恒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5月,兼任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2016年5月,兼任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运营总监;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广州悦年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冯敏红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敏红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高新会先生:196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律师。1977年10月至1983年9月,任职于河南省邓州市车桥厂;1986年7月至1989年9月,任教于四川省攀枝花市十九冶一中学;1992年6月至1995年5月,任广东省汕头海洋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室主任;1995年5月至今,任暨南大学法学院教师;1995年5月至1999年5月,兼任广东省暨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9年5月至2010年5月,兼任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年5月至今,兼任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兼任广州市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3年1月至今,兼任广州大友汽车座椅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15年1月至今,兼任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道总工会法律顾问;2015年5月至今,兼任汉成(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16年4月至今,兼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兼任广州市卡诺贸易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高新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新会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姚作为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管理学博士。1984年7月至1992年9月,任教于河南财经学院经济信息系;1995年9月至2001年9月,任教于华南师范大学行政学院(广东行政学院);1999年5月至2001年2月,兼任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硕士生导师;2001年9月至今,任职于广东行政学院管理学部,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2008年6月至2014年5月,兼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MBA校友导师;2011年11月至今,兼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今,兼任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今,兼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姚作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作为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7-076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20日上午以书面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17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将向206名员工合计2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20万股。

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原206名激励对象中,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2016年度分红派息,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限制性股票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06人调整为17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00万股调整为169.6万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由109,340,000股变更为111,036,000股。

2、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鉴于公司股本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发生变化,《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的条款需做出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1.06条由“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34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03.6万元”。第3.06条由“公司股份总数为10,93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1,103.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同意提名檀福华先生和林惠芳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简历详见附件)。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拟新聘任的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第二届监事会现任监事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履行监 事职责。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檀福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2、提名林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公司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请期限已满,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号)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拟不再聘任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结合2017年经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次更换公司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已建成。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459.78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檀福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东莞市南兴木工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1993年2月至2005年8月,任职于东莞市厚街镇溪头区安达电机厂;2005年8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焊接车间主管、物控部部长、副总经理助理、生产部经理;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檀福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檀福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檀福华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林惠芳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监事、总经办主任。2006年6月毕业于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小学文科教育专业,2006年10月加入公司,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林惠芳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惠芳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7-077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17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将向206名员工合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20万股。

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原206名激励对象中,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2016年度分红派息,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限制性股票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06人调整为17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00万股调整为169.6万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由109,340,000股变更为111,036,000股。

2、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鉴于公司股本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发生变化,《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的条款需做出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1.06条由“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34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03.6万元”。第3.06条由“公司股份总数为10,93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1,103.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7-078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7年2月9日届满。公司为构建结构合理、决策科学、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筹备工作较繁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延期换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2月9日的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詹谏醒女士、詹任宁先生、林旺荣先生、杨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冯敏红女士、高新会先生、姚作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通过对上述七位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 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庆民、汤建中、方慧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曾庆民、汤建中、方慧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和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詹谏醒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管理学院EMBA,现任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东莞市南兴木工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1996年5月与林旺南先生共同创办公司,此后一直在公司任职,负责公司的采购、销售、市场运营、财务、人事等其他运营管理工作;2007年4月至2011年1月,担任公司监事;2011年1月至6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现同时担任南兴投资监事、德图实业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詹谏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詹谏醒女士及其配偶林旺南先生夫妇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詹谏醒女士之兄詹任宁先生、林旺南先生之弟林旺荣先生同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非独立董事。除此之外,詹谏醒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詹谏醒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詹任宁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管理学院EMBA在读,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1998年至2004年,创办东莞市厚街名园海鲜酒楼,担任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3年9月,担任弘力实业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2013年9月注销);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现同时担任东莞市正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东莞沿海民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西中天恒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詹任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1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詹任宁先生之妹詹谏醒女士与林旺南先生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旺南先生之弟林旺荣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非独立董事。除此之外,詹任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詹任宁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林旺荣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管理学院EMBA在读,现任公司董事、沙田分公司负责人。2005年5月至2011年12月,参与经营东莞市厚街荣亿五金店(已于2011年12月注销);2011年1月至5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今,担任沙田分公司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林旺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1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林旺荣先生之兄林旺南先生与詹谏醒女士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詹谏醒女士之兄詹任宁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非独立董事。除此之外,林旺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旺荣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杨建林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现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曾供职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杨建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杨建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建林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冯敏红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财务管理博士,高级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2008年7月至2016年5月,任职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风险管理部、资本运营部、资产管理部业务主管、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部长助理;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兼任广东恒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5月,兼任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2016年5月,兼任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运营总监;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广州悦年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冯敏红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敏红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高新会先生:196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律师。1977年10月至1983年9月,任职于河南省邓州市车桥厂;1986年7月至1989年9月,任教于四川省攀枝花市十九冶一中学;1992年6月至1995年5月,任广东省汕头海洋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室主任;1995年5月至今,任暨南大学法学院教师;1995年5月至1999年5月,兼任广东省暨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9年5月至2010年5月,兼任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年5月至今,兼任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兼任广州市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3年1月至今,兼任广州大友汽车座椅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15年1月至今,兼任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道总工会法律顾问;2015年5月至今,兼任汉成(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16年4月至今,兼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兼任广州市卡诺贸易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高新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新会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姚作为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管理学博士。1984年7月至1992年9月,任教于河南财经学院经济信息系;1995年9月至2001年9月,任教于华南师范大学行政学院(广东行政学院);1999年5月至2001年2月,兼任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硕士生导师;2001年9月至今,任职于广东行政学院管理学部,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2008年6月至2014年5月,兼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MBA校友导师;2011年11月至今,兼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今,兼任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今,兼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姚作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作为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7-079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7年2月9日届满。公司为构建结构合理、决策科学、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筹备工作较繁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延期换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2月9日的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檀福华先生和林惠芳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拟新聘任的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审查,檀福华先生和林惠芳女士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第二届监事会现任监事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履行监 事职责。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檀福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东莞市南兴木工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1993年2月至2005年8月,任职于东莞市厚街镇溪头区安达电机厂;2005年8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焊接车间主管、物控部部长、副总经理助理、生产部经理;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檀福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檀福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檀福华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林惠芳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监事、总经办主任。2006年6月毕业于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小学文科教育专业,2006年10月加入公司,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林惠芳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惠芳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7-080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

公司近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对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进行推荐和选举。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周德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周德强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东莞市南兴木工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关系管理专员。2007年6月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2008年11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PMC计划员、委外组组长、总经办助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关系管理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周德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德强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7-081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更换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连续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请期限已满,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号)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拟不再聘任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以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由衷感谢。

公司结合2017年经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次更换公司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3. 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执行事务所合伙人:梁春

5.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101

6. 成立日期:2012 年2 月9 日

7.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NO01974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拥有相关的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已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更换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沟通,中审亚太事务所对公司的决定表示理解。

2、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了解、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7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17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历资质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聘请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及内控的审计质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此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7-082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2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94元。截至2015年5月21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3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779,6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2,779,417.57元,南兴装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1,000,182.4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0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11年11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定期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自觉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审计。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15年6月8日,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1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已建成并结项,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2)“累计利息及投资收益净额”指截至2017年11月30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4)“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

四、结余募集资金的原因

1、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

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已投资完毕,该项目的完工有效提高了数控裁板锯的产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出现结余,主要因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47.05万元。

2、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459.7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192万元,将继续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将注销存放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4、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承诺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17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数控裁板锯技术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中心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仍投向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兴业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7-083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2018年1月5日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5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4日15:00-2018年1月5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17年12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提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詹谏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詹任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林旺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杨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冯敏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高新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姚作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檀福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林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 5.00:《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 6.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8年1月2日(星期二)9:00-11:00,14:00-16:3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523993,信函请注明“二○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登记手续: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1月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23993

2、联系电话:0769-88803333

3、指定传真:0769-88803333转838

4、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

5、联系人:杨建林、叶裕平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大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7”,投票简称为“南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