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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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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公告

2017-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203884),发证时间:2017年10月31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认定是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再次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继续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2017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15%的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公司2017年已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提示:最终公司是否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备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7-05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