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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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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7-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7年12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中银颐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7年12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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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7年12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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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中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7年12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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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腾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7年12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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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3 个月后,若本基金在每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3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中银盛利定期开放债券(LOF)2017年12月12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070元,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7年12月27日,场外除息日为2017年12月26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场外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持有场外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12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与相关代销或直销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7年12月25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停复牌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

5、权益分派期间(2017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暂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6、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7、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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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7年12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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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7年12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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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7年12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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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宏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7年12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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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7年12月22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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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中银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银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12月25日—12月26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自2017年12月25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开放期,2017年12月25日为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的第一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时除外。

(下转1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