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7-05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北商贸大道文轩路6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志勇先生主持并担任大会主席。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罗勇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监事徐平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监事李旭先生因病请假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游祖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陈云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唐雄兴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君、赵晓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7-05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年12月21日在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12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何志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云华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及管理水平,同意增设副董事长职位,并选举执行董事陈云华先生(简历附后)为本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

陈云华先生简历

陈云华,男,56岁,毕业于成都中医学院,主修中医,其后完成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专门史专业研究生课程。陈先生现为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党委委员。曾任四川省中医管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四川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四川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副调研员、副处级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工会主席;四川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兼机关工会主席;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党委委员。于2015年12月起任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党委委员。2017年12月,被选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7-058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17年12月21日在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4楼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6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名,其中监事李旭先生因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刘密霞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因监事会主席徐平先生已辞任,根据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一致推举独立监事刘密霞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唐雄兴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唐雄兴先生(简历附后)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并选举监事唐雄兴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

唐雄兴先生简历

唐雄兴,男,50 岁,四川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学士及云南大学历史 学硕士,现为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唐先生曾任四 川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川省 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主任科员;四川省委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 主任科员、副主任、主任;四川省委宣传部副秘书长、秘书长;四川 省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书记;四川省广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于 2016 年 11 月起任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7年12月,被选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