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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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6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01.6万股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2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本激励计划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1、 授予日:2017年12月7日。

2、 授予价格:39.34元/股。

3、 授予对象: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4、 授予人数:14人。

5、 授予数量:201.6万股。

6、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激励计划的锁定期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为限售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解除限售期,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计划的解锁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8日出具了编号为“苏公W[2017]B186号”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认为:

截至2017年12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丁勇等1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79,309,440元(柒仟玖佰叁拾万玖仟肆佰肆拾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016,000元(贰佰零壹万陆仟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7,293,440元(柒仟柒佰贰拾玖万叁仟肆佰肆拾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00,0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8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16,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02,016,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增加至 102,016,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新芳、沈晓宇直接持有公司64.58%的股份,本次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新芳、沈晓宇直接持有公司63.30%股份。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309,44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W[2017]B186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