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17-03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昌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公司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潘婉琳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高管5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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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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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世扬、谌文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联创光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