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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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编号:2017-119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持计划概述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虹控股”)于2017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海恒”)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976,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约2%(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2017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中海恒出具的《中海恒减持计划实施告知函》,截至2017年12月15日,中海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57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844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6)。

二、减持进展情况

2017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中海恒出具的《中海恒减持计划实施告知函》,2017年12月20日,中海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1556%。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变动情况

(1)大宗交易卖出方:

(2)大宗交易买入方:

2、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定价为市场公允价格,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不涉及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行为。

上述买入方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大宗交易受让的公司股份。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海恒已完成减持计划,减持本公司股票共计17,9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约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中海恒对本公司的持股数量已降至231,369,393股,持股比例降至25.7414%,中海恒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交易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海恒出具的《中海恒减持计划实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