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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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东莞市东城东部片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2017-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7-09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东莞市东城东部片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披露了“东莞市东城东部片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情况,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市政设计院”,联合体成员方)组成的联合体为“东莞市东城东部片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总承包”的中标单位。公司负责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的工程总承包及该工程总承包合同所要求的其余工作,上海市政设计院承担该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

详见2017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东城东部片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的公告》。

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已签署,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和上海市政设计院与东莞市东清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清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签署《东莞市东城东部片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SZWQC11708733)。合同金额暂定为59,717.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58,671.64万元。

(一)交易对手方:东莞市东清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工程总承包合同。

(三)合同标的:东莞市东城东部片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

(四)总工期:3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业主名称:东莞市东清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立峰。

3.注册资本:558,948.70万元。

4.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市政给水、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与运营等。

5.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火炼树红棉二路红锋大厦四楼、五楼。

6.成立时间:2012年1月12日。

(二)公司与东清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承接东清公司的其他工程。

(四)东清公司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金额:暂定为59,717.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58,671.64万元。

(二)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三)总工期:3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

(四)工程内容:该项目拟新建截污次支干管总长约85.52km、新建污水中途提升泵站3座,其中新建温塘北泵站建设规模为3.25万吨/日(土建按远期规模6.5万吨/日建设)、余屋泵站建设规模为1.5万吨/日(土建按远期规模3万吨/日建设)、同沙泵站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土建按远期规模5万吨/日建设)。

(五)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公司、上海市政设计院)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东清公司)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该项目建安工程费为58,671.64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总收入的9.28%,合同履行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东莞市东城东部片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