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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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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7-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2017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PPN497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定向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相关规则要求以及市场情况适时安排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98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