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
暂缓实施的公告

2017-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临2017-07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

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现就暂缓实施“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2号文《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3,89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544,9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53,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5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天运[2016]验字第90127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截止目前专户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二、拟暂缓实施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暂缓实施的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项目规划建设期为18个月,总投资为22,207.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17,591.96万元,土地购置费用7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865.48万元。截至2017年11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904.71万元。

三、拟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原因

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密关注钢管塔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重推进项目建设。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深入,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升级,上游钢材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压缩产品盈利空间,而钢管塔下游市场需求未达到项目预期,未来市场存在不确定风险因素。如按计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扩大钢管塔产能,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认为目前尚不是进一步扩大钢管塔产能的最佳时机。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

四、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暂缓实施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仅涉及该项目完成时间的调整。因此,本次暂缓实施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暂缓实施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暂缓实施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暂缓实施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暂缓实施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相关项目资料,审阅了公司相关董事会议案及独立董事意见,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了暂缓投资的原因。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系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保荐机构将继续督导汇金通切实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7-07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拟使用人民币18,392.94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52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314号文同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11.1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2,389.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54.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835.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15日出具了中天运[2016]验字第90127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7年12月15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截止目前专户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8,392.94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8,392.94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本次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8,392.94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该次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8,392.94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8,392.94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该次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临2017-07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2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深入,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升级,上游钢材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压缩产品盈利空间,而钢管塔下游市场需求未达到项目预期,未来市场存在不确定风险因素。如按计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扩大钢管塔产能,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同意暂缓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该决议系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暂缓实施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8,392.94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同时,该次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临2017-07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2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深入,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升级,上游钢材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压缩产品盈利空间,而钢管塔下游市场需求未达到项目预期,未来市场存在不确定风险因素。如按计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扩大钢管塔产能,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同意暂缓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该决议系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暂缓实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8,392.94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同时,该次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