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131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次会议第一项关于整顿处置领导小组工作汇报的议案投反对票,本次董事会第一项议案未获通过。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鹿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董事丁立红先生因出差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周皓琳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表决,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整顿处置领导小组工作汇报的议案
公司2017年11月15日接到股东陈海昌先生的书面通知,陈海昌先生愿意在停牌期间主导开展公司整顿处置工作,董事会特成立以陈海昌先生为组长的整顿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公司停牌期间开展公司整顿处置工作,恢复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董事会授权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内容为:1、处置与公司核心业务无强关联度的对外投资;2、推进实施公司债务重组;3、清理回收应收款项。
自2017年11月16日起的停牌期间,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债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12月15日向董事会提交了《整顿处置领导小组工作汇报》。
反对理由:经审议《整顿处置领导小组工作汇报》后,董事会认为:领导小组通过核查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内部决策文件等过程性文件、交易文件、入账凭证、审计/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并查询相关工商登记信息以及现场约谈投资标的交易对方及相关负责人员、调取交易对方银行流水等方式,对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并向董事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但领导小组开展的工作内容偏向尽职调查,有悖董事会设立整顿处置领导小组的初衷。领导小组未能在停牌期间完成根据董事会授权进行的主要工作内容,相关整顿处置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未收到本次整顿处置领导小组组长陈海昌先生或领导小组提出的关于处置对外投资的方案,未收到债务重组及清偿方案,未收到应收账款回收、处置方案。因此董事会全体成员对该汇报内容文件均投反对票,该项议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0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立即解散整顿处置领导小组的议案
鉴于领导小组组长陈海昌先生在提交工作汇报文件后,未向董事会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安排,董事会决定整顿处置领导小组自本议案审议之日起立即解散。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核查对外投资等事项结果的议案
2017年11月15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1个月,并承诺将在停牌期满 1 个月内公告核查结果并复牌。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庄敏利用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主导进行了公司的对外投资、大额预付账款交易、涉嫌违规担保等事项,存在诸多疑点,庄敏存在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核查结果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核查对外投资等事项结果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原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冻结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的议案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敏已将其持有的公司25%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不可撤销的授予周培钦行使,周培钦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庄敏持有的股份已全部被执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该等股份何时进入诉讼流程及处置流程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庄敏持有的股份最终被司法处置,公司实际控制权存在再次变动的可能性。
董事会制定以下应对措施:
1、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督促庄敏、庄明及周培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上述三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董事会督促庄敏先生积极处理其债权债务纠纷。
3、董事会督促庄敏先生、庄明先生在股份状态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进行相关核查工作。
4、董事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稳定公司经营及防范资金链风险的应对措施的议案
目前,公司面临一系列财务风险及经营风险,为维护公司稳定经营,防范资金链风险,董事会制定以下应对措施:
1、继续探讨寻求与核心业务无强关联度对外投资的处置方案,回收现金,防范商誉减值风险。
2、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债务重组,通过与债权人持续协商,商务谈判确定具体债务金额及清偿方案。
3、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积极回笼资金,改善资金困难的局面。
4、处置预付账款,对未实际履行合同的预付账款进行回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5、继续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恢复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
6、多方面缩减公司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持公司持续运作,维持高管团队及核心员工队伍的稳定。
7、与供应商、客户的积极沟通,提高商业信誉,维护公司经营销售渠道。
8、实施资金预算管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优化配置资金。
9、持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管理机制,提高公司资金效益。
10、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整改内部缺陷,严格实行资金控制制度,防范相关事件的再次发生。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提前清偿风险及应对措施的议案
鉴于公司未按时支付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第一次利息,造成债券违约,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公司债风险。
董事会制定以下应对措施:公司正积极与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沟通、协商,争取与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就处置公司债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加快处置资产及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就起诉股东产生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78号):“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在收购中达股份过程中,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协议致使保千里电子评估值虚增,损害被收购公司中达股份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聘请律师将上述股东作为被告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注销向上述股东多发行的股份。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最终以法院判决生效为准。
董事会制定以下应对措施:公司法务部门积极应对诉讼,并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协助处理诉讼。董事会要求公司保持与聘请的律师的沟通,积极推进诉讼相关工作,尽早落实改正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132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本次会议第一项关于整顿处置领导小组工作汇报的议案投反对票,本次监事会第一项议案未获通过。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方式表决,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整顿处置领导小组工作汇报的议案
公司2017年11月15日接到股东陈海昌先生的书面通知,陈海昌先生愿意在停牌期间主导开展公司整顿处置工作,董事会特成立以陈海昌先生为组长的整顿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公司停牌期间开展公司整顿处置工作,恢复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董事会授权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内容为:1、处置与公司核心业务无强关联度的对外投资;2、推进实施公司债务重组;3、清理回收应收款项。
自2017年11月16日起的停牌期间,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债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12月15日向董事会提交了《整顿处置领导小组工作汇报》。
反对理由:经审议《整顿处置领导小组工作汇报》后,监事会认为:领导小组通过核查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内部决策文件等过程性文件、交易文件、入账凭证、审计/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并查询相关工商登记信息以及现场约谈投资标的交易对方及相关负责人员、调取交易对方银行流水等方式,对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但领导小组开展的工作内容偏向尽职调查,有悖公司董事会设立整顿处置领导小组的初衷。领导小组未能在停牌期间完成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进行的主要工作内容,相关整顿处置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未收到本次整顿处置领导小组组长陈海昌先生或领导小组提出的关于处置对外投资的方案,未收到债务重组及清偿方案,未收到应收账款回收、处置方案。因此监事会全体成员对该汇报内容文件均投反对票,该项议案未获得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0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督促公司继续开展整顿处置工作
2017年11月15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1个月,并承诺将在停牌期满1个月内公告核查结果并复牌。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庄敏利用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主导进行了公司的对外投资、大额预付账款交易、涉嫌违规担保等事项,存在诸多疑点,庄敏存在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鉴于董事会已解散整顿处置小组。监事会督促公司应在已进行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整顿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对外投资、预付账款交易、涉嫌违规担保等问题,减少公司损失,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133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核查对外投资等事项结果
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就下列重大事项作出风险提示:
公司发现原董事长庄敏存在涉嫌以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大额预付账款交易、违规担保等为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上述行为如若属实,将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已经对由原董事长庄敏主导的上述事项,逐一开展清查工作。公司发现由庄敏主导的对外投资、大额预付账款交易、违规担保等事项确实存在诸多疑点,董事会决定公司就庄敏涉嫌侵占公司利益事宜向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案,将相关情况及证据材料移送至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进一步核查,并通过司法途径最大限度追回公司损失,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风险以外,公司目前面临多重重大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仔细阅读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董事会核查出公司存在的问题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董事长庄敏存在涉嫌以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为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如下核查工作:
(一)、公司独立董事周含军、黄焱、曹亦为立即约谈公司总裁、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并逐一要求上述人员就对外投资开展公司自查。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审计部门立刻开展关于对外投资内部审计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了以陈海昌先生为组长的整顿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授权领导小组对以下事项进行整顿处置:处置与公司核心业务无强关联度的对外投资,推进实施公司债务重组,清理回收应收款项。
经董事会核查后发现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存在问题。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明确投资风险,董事会现将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进行披露并逐一作出风险提示:
1、本次核查工作中发现对外投资存在问题
经核查,董事会发现庄敏涉嫌对外投资的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请投资者关注下述关于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1、核查范围
公司已在停牌期间对原董事长庄敏主导的对外投资事项开展逐一核查工作,本次对外投资核查范围为公司2016年-2017年历次对外投资项目,其中重点核查深圳市楼通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楼通宝”)、深圳市安威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威科”)、南京野兽达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兽达达”)、深圳市星常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常态”)、深圳市小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豆科技”)、柳州延龙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延龙”)、深圳市协创兄弟房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兄弟”)、深圳云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峯智能”)、深圳市嘉洋美和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洋美和”)九家投资标的。
1.2、核查对外投资决策程序
经核查,本次对外投资核查范围中,柳州延龙、小豆科技的投资行为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流程完整合法。其余投资标的除收购协创兄弟外均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在公司章程的权限内由公司总裁审批通过。柳州延龙以11,000万元的价格收购协创兄弟100%股权的交易,公司未发现内部决策文件外,属于违规决策。
1.3、核查交易定价依据
(1)经核查,公司履行收购楼通宝、安威科、野兽达达、云峯智能、嘉洋美和决策程序前均未履行审计、评估程序。公司收购楼通宝、安威科、野兽达达、云峯智能后补充履行了审计程序。
(2)经核查,公司履行收购柳州延龙决策程序前未履行审计、评估程序。增资
取得柳州延龙46%股权后,公司补充履行了审计、评估程序。
(3)经核查,柳州延龙收购协创兄弟前已履行审计程序,未履行评估程序。
(4)经核查,公司履行第一次对星常态进行增资决策程序前未履行审计、评估程序,公司履行第二次对星常态进行增资决策程序前履行了审计程序,未履行评估程序。
1.4、核查涉及对外投资金额及经营情况
■
上述9家投资标的投资总额约32.75亿元占2017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05.04亿元的31.18%,占2017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约47.60亿元的68.80%。董事会核查后认为,上述投资存在估值虚高的可能,有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受到公司流动性不足的影响,上述对外投资的公司经营情况不乐观,除柳州延龙和小豆科技正常经营以外,其他公司经营均处于半停顿状态。
1.5、关于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董事会在核查对外投资后认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庄敏涉嫌通过控制投资标的转让方收款银行账户的方式实际控制该等银行账户内的股权转让款项,涉嫌通过介绍第三方与投资标的签署业务合同的方式将增资款项转出,涉嫌以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的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由庄敏主导的对外投资虽基本履行了决策程序,但大部分未履行评估程序,存在估值偏高的可能。虽然公司欲处置与公司业务无强关联度的对外投资,但存在出售价格无法与收购价格对等,或与收购价格偏差较大导致处置困难,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上述对外投资的公司,除延龙汽车和小豆科技外,受公司流动性不足的影响,经营业务处于半停顿状态。目前公司财务状况无法迅速转变,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无法改善,处置公司速度及价格不及预期,将对今年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收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对外投资持续增长,公司合并报表的商誉值迅速增大。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商誉总值约24.3亿元。由于部分公司营业处于半停顿状态,商誉存在减值的风险,并有可能影响本年度损益。
如庄敏涉嫌以对外投资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情况属实,且公司进行追偿后无法将其侵占的资金偿还,将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本次核查工作中发现大额应收账款存在问题
董事会发现部分存在问题的大额应收账款的交易由原董事长庄敏主导,庄敏涉嫌存在以应收账款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下述关于应收账款风险提示。
2.1、经梳理的大额应收账款余额
截止2017年11月31日公司账上应收账款余额约25.66亿元。主要大额应收账款明细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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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2、核查情况
董事会核查相关的内部决策文件、业务合同、入账凭证、财务报表等资料,并查询相关交易对方工商登记信息以及现场约谈交易相关负责人等方式,对应收账款进行专项核查,核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部分大额应收款项回收困难的情况。
2.3、关于应收账款风险提示
截止2017年11月末公司账上应收账款余额约25.66亿元,占未经审计总资产约105.04亿元的24.43%,占未经审计净资产约47.60亿元的53.90%。上述应收账款涉及多家主要子公司的下游客户。经初步核查,该等客户大部分成立时间都不长,其经营能力、还款能力存疑,后续应收账款能否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可回收金额有待进一步确认,应收账款存在大部分不能回收的风险。如果大部分应收款项无法追偿,将导致公司的资金被占用,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董事会立即要求公司管理层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谈判、通过司法手段等合法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若涉嫌犯罪的,要求公司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核查工作中发现大额预付账款存在问题
董事会发现部分存在问题的大额预付账款的交易由原董事长庄敏主导,庄敏涉嫌存在以预付账款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请投资者关注下述关于预付账款风险提示。
3.1、经梳理的大额预付账款明细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报表显示预付账款余额约8.74亿元。主要大额预付账款明细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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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2、核查情况
董事会核查相关的内部决策文件、业务合同、入账凭证、财务报表等资料,并查询相关交易对方工商登记信息以及现场约谈交易相关负责人等方式,对预付账款进行专项核查。核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大额预付款项付款后,交易对方存在未交付货物、少部分交付货物、超期交货或未执行合同等不合理现象。
3.3、关于预付账款风险提示
经董事会核查,存在大额预付款,交易对方未交付货物、少部分交付货物、超期交货或未执行合同等不合理现象,导致公司的资金被占用,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报表显示预付账款余额占未经审计总资产的8.32%,占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8.35%。经初步判断,上述预付账款中绝大部分款项追偿难度极大。由于款项已经对外支付,如因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预付款项无法追回,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增加公司流动性紧张程度,将会严重影响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
董事会立即要求公司管理层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谈判、通过司法手段等合法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若涉嫌犯罪的,要求公司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核查工作中发现涉嫌违规担保线索
董事会在本次核查工作中发现涉嫌违规担保线索,认为公司存在庄敏主导下的涉嫌违规担保事宜,请投资者关注下述关于发现涉嫌违规担保线索的风险提示。
4.1、事件经过
财务部门于2017年11月30日到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生银行”)支付公司利息时,意外发现公司存放在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的资金共1.9824亿元已经在2017年11月28日被宝生银行强行划扣。财务部门当时尚不清楚资金被宝生银行强行划扣的事由,并将此事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立即对上述事项开展调查,经初步调查后董事会认为在公司原董事长庄敏主导下,其存在涉嫌违规担保的问题。
4.2、董事会初步查明情况:
(1)、2017年2月至7月,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志豪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威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晶锐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睿盟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海鑫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绮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分别签署授信协议(以下合称“授信协议”),约定宝生银行向上述债务人提供合计3.05亿元的授信;同时,宝生银行分别与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深圳市图雅丽特种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雅丽”)、庄敏签署担保协议,由保千里电子、图雅丽、庄敏为上述授信协议项下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2)、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银租赁”)与深圳云邦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九鹿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澳视互动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心悦云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承租方”)分别签署售后回租赁协议(以下合称“回租赁协议”),约定洛银租赁为上述承租方提供合计4.5亿元的融资租赁款项;同时,洛银租赁与保千里电子、庄敏等签署担保协议为上述回租赁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承担保证责任,其中,保千里电子承担担保责任对应的回租赁协议金额为4亿元。洛银租赁、宝生银行、图雅丽于2017年3月28日签订了《三方资金监管协议》,宝生银行依据该《三方资金监管协议》于2017年11月28日以特种转账的方式把公司存放在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的资金共1.9824亿元划转到洛阳租赁。经核查,洛阳租赁自行将上述资金分别为深圳市九鹿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偿34,358,031.78元债务,为深圳云邦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代偿79,440,984.11元债务,为深圳市心悦云端技术有限公司代偿79,440,984.11元债务,为广州澳视互动传媒有限公司代偿5,000,000元债务。
(3)、经核查,截至本核查结果披露日,上述授信协议、回租赁协议项下需保千里电子、图雅丽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合计约为6.52亿元。
4.3、董事会核查对外担保的合规性
(1)、经核查,上述保千里电子、图雅丽提供的保证担保,均未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未知悉此类事项;上述保千里电子、图雅丽提供的保证担保,均未履行公司正常的内部经营决策流程、签字盖章流程。根据现有资料初步判断,上述保千里电子、图雅丽提供的保证担保,公司原董事长庄敏违背公司内部控制规定,绕开审议决策程序,系其个人主导所为。
(2)、宝生银行、洛银租赁作为专业金融机构,明知保千里电子、图雅丽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其在未见到上市公司就该等担保事宜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而与保千里电子、图雅丽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其内部控制及程序存在明显的不合理。
(3)、董事会已经责成公司财务部门进一步核查有关情况,并立刻启动追款程序。同时,董事会对此类担保合同的有效性持否认态度,后续公司将依法维权,追偿损失,尽最大努力减少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若涉嫌犯罪的,公司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4、关于发现涉嫌违规担保线索的风险提示
因涉嫌违规担保被宝生银行强制划转的1.9824亿元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公司现金流进一步恶化。上述授信协议、回租赁协议项下需保千里电子、图雅丽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合计约为6.52亿元,占2017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的6.21%,占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3.70%。如果上述担保责任无法撤销,公司将面临重大损失。
董事会对上述担保持否定态度,质疑上述担保的合法性。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及相关事项提起诉讼,诉讼结果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相关债务纠纷败诉,公司将可能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偿付相关债务。
5、董事会关注到领导小组提出公司定增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在不规范问题
领导小组提出的疑问如下:
(1)、2016年11月10日,保千里集团与武汉赫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规定保千里集团购买车载镜头90万个,已付9450万款项。经过了解,该合同未经过招投标程序,核查到合同只有盖章,未有签字;截止2017年9月30日,入库20万左右。
(2)、深圳市小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接受深圳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委托提供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名称为V10),已付1250万款项,该合同未经过招投标、合同未签字、无竣工。
(3)、深圳市小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接受深圳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委托提供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名称为V11),已付1750万款项,该合同未经过招投标、合同未签字、无竣工。
(4)、深圳市小道科技有限公司深于2017年8月22日接受深圳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委托提供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名称为V10S),已付1250万款项,该合同未经过招投标、合同未签字、无竣工。
(5)、东莞昂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接受深圳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委托提供技术开发服务(手机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已付2100万款项。该合同未经过招投标、合同未签字、合同未签署日期,无竣工。
(6)、深圳市新店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与深圳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品牌推广协议合同,已付2517万款项。该合同未经过招投标、合同未签字,无竣工。
(7)、公司向福尔康采购设备及系统商品,签订采购合同(编号为JTCG17071301),合同规定,福尔康在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将货物分批交至保千里指定地点,2017年8月24日公司支付了福尔康人民币5100万。
董事会关注到领导小组提出公司定增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部分问题,安排公司有关部门就上述问题作进一步核查。
二、公司目前存在的风险
董事会对公司资产和负债进行了梳理,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排查,认为公司目前存在重大流动性、经营性风险,请投资者关注下述风险提示。
1、公司资产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账面净资产约为:47.60亿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账面总资产约为:105.04亿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风险的预付账款余额约8.73亿元,应收账款余额约25.66亿元,商誉余额约24.3亿元,涉嫌违规担保余额约6.52亿元,合计金额约为65.21 亿元,占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报表总资产约62.08 %,占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报表净资产约137.00%。
2、公司负债
(1)金融机构债务明细及逾期情况
①截止2017年12月20日,金融机构债务明细及逾期情况
■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面临流动性风险,公司上下游供应链均受到影响,原材料供给不足、客户订单不能正常承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大量应收账款与预付账款目前未能收回,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由于公司经营状况恶化,订单大幅减少,人员不断流失,生产经营处在半停顿状况。公司目前正在积极解决面临的困难,但尚未达成确定的融资协议,融资手段已十分有限。2017年公司可能存在因逐年亏损而资不抵债或现金流断裂的情形,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根据目前状况,预计公司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4、公司及主要下属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公司目前已开立银行账户21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共19个。公司主要下属子公司保千里电子目前已开立银行账户32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共31个。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账户现金余额约2.39亿元,其中保证金约4000万元,被冻结金额约1.8亿元,被冻结的金额占公司账户现金余额约75.31%。
5、经董事会梳理后认为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风险提示
(1)流动性风险
由于近年来公司在原董事长庄敏主导下对外投资过度,公司出现了资金链紧张、流动性不足的严峻形势。公司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后,社会舆论较多,公司声誉和融资形象受损,直接导致公司及下属公司部分资金被银行冻结及要求提前归还贷款。
公司目前存在贷款利息及债券利息无法支付、部分银行贷款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到期承兑汇票未能按期兑付等情况,资金压力较大,公司面临资金急剧紧张的流动性风险。目前公司正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如公司无法妥善解决,公司及下属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增加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
公司目前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余额较大,公司资金被存货、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大量占用。公司融资手段有限,资金紧张,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目前汇丰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及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陆续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公司资产,公司部分主要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公司不排除上述事项可能会导致其他合作的金融机构、供应商等采取同样的措施,要求公司提前还款或冻结资产,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全部被冻结,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经营性风险
由于资金困难,公司新品研发及成果转化缺乏资金支持;公司商业信用萎缩导致供应链紧张,公司原材料采购困难,生产产能下降。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所持股份全部被冻结,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导致高管团队及员工队伍不稳定。由于公司产能下降及销售队伍不稳定,导致公司客户流失,销售额下降。
受公司大股东涉嫌侵占公司利益事件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公司披露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公司第四季度的生产经营如未能恢复正常,将影响公司本年度业绩和利润情况。
6、其他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面临多重重大风险,为了充分揭示公司目前面临的危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现将前述内容尚未提及的风险进行揭示:
(1)、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①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敏已将其持有的公司25%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不可撤销的授予周培钦行使,周培钦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目前庄敏持有的股份已全部被执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该等股份何时进入诉讼流程及处置流程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庄敏持有的股份最终被司法处置,公司实际控制权存在再次变动的可能性。
②由于原实际控制人庄敏长期未能回到公司,且仅与公司董事长鹿鹏先生进行单线单向联系,而且从未向董事长鹿鹏表达过明确归期,因此公司不排除庄敏未来可能失联。庄敏先生已经将其持有的 609,471,51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25%)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授予周培钦先生。截止目前,庄敏及其兄弟庄明合计仍然持有公司股份为287,893,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1%)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
③现任实际控制人周培钦先生虽然提有公司股份总数 25%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但其从11月15日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来,尚没有实际承担实际控制人应有的职责,尚未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也未对公司的战略方向、经营管理、债务安排、资产处置、人事任免等提出指令或者方案。未来不排除周培钦先生可能放弃公司股份总数 25%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从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再次发生转移的可能。
(2)、已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①公司面临流动性风险,公司上下游供应链均受到影响,原材料供给不足、客户订单不能正常承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大量应收账款与预付账款目前未能收回,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由于公司经营状况恶化,订单大幅减少,人员不断流失,生产经营处在半停顿状况。根据目前状况,预计公司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②公司目前已开立银行账户21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共19个。公司主要下属子公司保千里电子目前已开立银行账户32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共31个。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账户现金余额约2.39亿元,其中保证金约4000万元,其中被冻结金额约1.8亿元,被冻结的金额占公司账户现金余额约75.31%。
③根据董事会核查,发现公司部分存在问题的对外投资、大额应收账款交易、大额预付账款交易、违规担保等事项,原控股股东庄敏涉嫌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
鉴于上述①、②、③点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将对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可能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况;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根据上述规则,公司股票存在已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可能存在因重大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7年12月,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庄敏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前述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4)、可能存在公司破产清算被法院受理的风险
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能支付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次付息,7200万元。同时,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出现多项债务违约,违约金额约为9.36亿元。公司虽已努力通过多方途径筹集资金,但仍未能筹措资金支付利息。若债权人或受托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且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将于收到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文件的当日立即向上交所报告,申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次一交易日起停牌一天,并及时披露相关破产受理公告。
(5)、诉讼风险
公司目前涉及诉讼事项较多,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仲裁及资产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7)。公司法务部门积极应对已发生的诉讼,并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协助处理诉讼。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出现不利于公司的生效判决,有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6)、本年度业绩不确定性风险
由于公司目前面临流动性、经营性等系列风险,影响公司经营能力,公司披露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虽然公司董事会提出稳定公司经营的有效措施,切实防范资金链风险,但由于公司基本面没有明显改观,第四季度的生产经营有可能出现继续下滑的情形。
另外,由于公司投资过度,账面商誉值迅速增大,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公司目前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回收困难,公司亦存在较大资产减值风险。
上述原因有可能影响本年度损益,公司本年度业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7)、营业收入确认风险
整顿处置领导小组在停牌期间对公司营业收入进行了全面核查,发现了部分客户上期款项未收回后依旧继续发货,部分送货单无盖章有签字等不合理现象。董事会尚未就此进行讨论,也还没有形成明确意见。董事会已要求内审部门立即针对上述情况开展调查。公司存在营业收入确认的风险,如情况属实,将导致公司本年度业绩存在不确定性。
(8)、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风险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报表显示预付账款余额约8.73亿元,应收账款余额约25.66亿元,商誉余额约24.3亿元,涉嫌违规担保余额约6.52亿元,合计金额约为65.21 亿元,占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报表总资产约62.08 %,占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报表净资产约137.00%。如果出现极端情况上述资产全部灭失或者大部分灭失,公司将会出现资产大幅减少的风险,甚至会出现资不抵债的风险。
(9)、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201709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10)、无法按时偿还募集资金的风险
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目前公司已经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虽然目前尚未到偿还期限,但因公司现金流情况恶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不乐观,公司资金链紧张,存在经营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应收及预付账款风险等。如果未来如法改善公司资金链,相关风险无法解除,公司可能面临无法按时偿还募集资金的风险。
(11)、人员进一步流失的风险
为了节省人员费用,公司近三个月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裁员,主要对生产一线员工、业绩不佳的业务部门、市场营销及战略规划等管理部门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优化。鉴于公司目前面临多重重大风险,导致员工队伍不稳定,公司面临人员进一步流失的风险。
(12)、股权激励存在终止的风险
公司于2015年实施了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约102人,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激励范围较广。鉴于公司目前现状,若继续推进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变更和终止的可能性。
(13)、员工工资无法正常发放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常发放员工工资,但由于公司目前资金链紧张,生产经营处在半停顿状况,存在未来无法正常发放员工工资的风险。
三、董事会核查结论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1、董事会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庄敏利用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主导进行了公司的对外投资、大额预付账款交易、违规担保等事项,存在诸多疑点,庄敏存在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已于2017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公司就庄敏涉嫌侵占公司利益事宜向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案,将相关情况及证据材料移送至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进一步核查,并通过司法途径最大限度追回公司损失,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将相关情况及证据材料移交至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核查原董事长庄敏主导的对外投资事项及其他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配合证券监管部门调查工作。针对存在较大疑问的对外投资事项,公司将通过司法手段、与相关方谈判等措施,尽量减少公司遭受的损失。同时组织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回收、处置预付账款,改善公司的流动性,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敦促原实际控制人庄敏尽快回到公司,向董事会陈述有关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事项,配合董事会核查,并协助追讨相关损失;
(2)、董事会要求现任实际控制人周培钦先生切实履行实际控制人的职责,认真担负起化解风险、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重任;
(3)、如果在前任及现任实际控制人无法切实履行职责的情况下,董事会承担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保持与监管机关、交易所的联系,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董事会要求管理层积极协调债务人关系推动债务重组,同时安排人员尽快回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清理与主业无强相关的对外投资等,尽可能地恢复公司的生产经营;保持员工队伍特别是研发队伍的稳定,维持公司持续研发的能力。
(5)、由于原实际控制人庄敏的股权全部被质押和轮候冻结,公司实际控制人很有可能发生变更。董事会将结合公司的债务、经营情况,积极稳妥地寻找合适的重组对象,择机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拯救公司,保证公司持续经营,维持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134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逾期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截止2017年12月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总额约45,466.4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
现因公司新增逾期债务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0%,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披露标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总额约93,625.82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40%。
一、新增债务逾期明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新增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明细如下:
1、银行贷款
■
2、商业承兑汇票
■
二、公司后续偿债措施安排
公司正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与各债权人就处置公司债务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加快处置资产及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
三、风险提示
1、加大资金压力的风险
目前公司正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如公司无法妥善解决,公司及下属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增加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可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提前清偿的风险
因公司对部分债务未能按时偿还本息,造成公司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4证券简称:保千里公告编号:2017-135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取消减持股份计划的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李小虎、李翊、蒋建平为偿还个人债务,拟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总额不超过154.75万股的公司股票。截止目前,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目前正处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若公司因此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由于目前中国证监会尚未有调查结果,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决定取消上述减持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4证券简称:保千里公告编号:2017-136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2452号)。具体内容如下: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董事会核查对外投资等事项结果暨重大风险提示等公告,董事会发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庄敏涉嫌以多种手段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可能造成公司巨额损失,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你公司应当核实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风险事项,并全面评估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在公司股票复牌前,如实、充分的向投资者进行披露。
二、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情况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本所对该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目前,根据公告,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的金额占公司账户现金余额约75.31%,同时,存在大额违规担保,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对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请你公司及时按规定申请办理。
三、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尽快核清各项确切损失情况和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追偿方案,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并及时、充分地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四、据公告,你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前实际控制人庄敏所持股权全部被司法冻结,且已通过协议安排将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培钦。但周培钦未承担职责,未参与重大决策,未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指令或方案,未来可能放弃25%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请董事会核实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真实情况,并针对公司控制权状态变更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及时予以披露。
五、你公司应尽快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充分说明公司各项财产损失情况、实际控制权情况、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风险事项,与投资者充分、全面沟通,并在充分提示风险后安排股票复牌交易。
六、你公司目前存在流动性及经营性等多项重大风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采取切实措施,维护公司稳定,努力应对风险。
请你公司及时披露本监管工作函。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应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尽快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同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落实完毕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137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要求召开
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7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2017年12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2452号),根据第五条要求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2452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应《监管工作函》第五条要求,公司将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10:30-11:3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内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就财产损失情况、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实际控制权情况及公司面临的其他重大风险等内容,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10:3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鹿鹏先生、总裁陈献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周皓琳先生、财务总监何年丰先生届时将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10:30-11:3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sns.sseinfo.com),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公司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皓琳
联系电话:0755-26009465
传真:0755-26008476
邮箱:stock@protruly.com.cn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