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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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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7-033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明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周承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明焱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周承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周承国先生简历如下:

周承国,男,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湖北大学会计学学士、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建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师,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1年1月起历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经理、高级财务经理、海外工程事业部财务负责人,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浙江德融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承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周承国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周承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周承国先生简历如下:

周承国,男,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湖北大学会计学学士、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建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师,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1年1月起历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经理、高级财务经理、海外工程事业部财务负责人,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浙江德融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承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并调整部分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调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化妆品技改项目资产转让关联交易的议案》

考虑到日化类快速消费品行业竞争状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通过近期对行业的市场环境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项目的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公司终止了全资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5吨化妆品技改项目。

为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聚焦企业主营业务,同时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管理费用,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以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定价依据向关联法人浙江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含税)为382,132.53元人民币的年产15吨化妆品技改项目相关资产,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李明焱董事长、朱惠照副董事长、李振皓董事因与本议案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计划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7-03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徐子贵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徐子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徐子贵先生简历如下:

徐子贵,男,196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历任武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武义县审计局局长、武义县国资办主任,2015年3月至2017年2月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行政总监。

徐子贵先生持有公司20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并调整部分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调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化妆品技改项目资产转让关联交易的议案》

考虑到日化类快速消费品行业竞争状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通过近期对行业的市场环境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项目的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公司终止了全资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5吨化妆品技改项目。

为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聚焦企业主营业务,同时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管理费用,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以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定价依据向关联法人浙江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含税)为382,132.53元人民币的年产15吨化妆品技改项目相关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7-035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

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16,961.22万元人民币用于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在浙江、江苏、北京、上海等地开设11家寿仙谷直营店,以及在老字号药店以及高端商超新设81家寿仙谷品牌专柜,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并调整部分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0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3,49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332.30万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新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516.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16.3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16号)。

根据《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前的情况

根据《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拟投资16,961.22万元人民币用于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在杭州、苏州、南京、无锡、北京和上海六个城市通过购置或租赁场所开设11家寿仙谷直营店,以及在杭州、金华、温州、宁波、苏州、南京、无锡、常州、北京、天津、广州和上海十二个城市新设81家寿仙谷品牌专柜,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概算如下:

三、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后的情况

考虑到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并调整部分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杭州、苏州、南京、无锡、北京和上海六个城市通过购置或租赁场所开设11家寿仙谷直营店,考虑到公司整体战略安排及近年来国内城市房价波动状况等原因,公司计划在杭州购置场所作为公司的营销中心,用于产品销售、展示、客户体验及营销人员办公等,在苏州、南京和上海三个城市通过租赁场所各开设1家寿仙谷直营店。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杭州、金华、温州、宁波、苏州、南京、无锡、常州、北京、天津、广州和上海十二个城市新设81家寿仙谷品牌专柜,通过近期对相关市场的考察和调研,公司计划在包括但不限于杭州、上海、南京、北京、天津、广州、深圳、武汉和长沙等城市新设不少于81家寿仙谷品牌专柜。

除上述调整外,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的其他部分保持不变,调整后的项目投资概算未发生变化。若调整前的项目投资金额不能满足调整后的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次调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原因

因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于2015年3月, 受近年来国内商业地产价格和场地租金不断上涨以及城市自身发展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规划中的直营店和专柜按照当时的规划和预算购置或租赁已比较困难或不经济,通过近期对相关市场的考察和调研,公司发现部分其他城市的市场潜力更为优越,重新调整部分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本次调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拓宽公司的销售渠道,建成经销渠道和直营渠道相结合的多样化、多层次营销网络,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并调整部分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并调整部分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6证券简称:寿仙谷公告编号:2017-03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1日

至2018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参阅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2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寿仙谷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寿仙谷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8年1月10日17:00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函(见附件2)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或传真以寄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12:00-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五)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刘国芳、翁华强

联系地址: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21200)

电话:0579-87622285

传真:0579-87621769

电子邮箱:sxg@sxgoo.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1: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函

附件1: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