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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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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7-03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情况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化基金”)投资2亿元人民币,成为其有限合伙人。详见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3)。

文化基金成立于2012年9月3日,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编号为:SD3275,备案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基金管理人为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二、投资收益相关情况

自2016年9月起,文化基金进入退出期。根据合伙协议,文化基金于2017年6月进行了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司收到本次收益分配款共计3,512,950.22元人民币。

近日,文化基金进行了第二次收益分配。根据分配方案,公司收到本次收益分配款共计9,682,418.78元人民币。

2017年度公司累计收到文化基金上述两次收益分配款合计13,195,369.00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该等文化基金收益分配款将计入公司财务报表的投资收益科目,影响公司税前利润约13,195,369.00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上述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最终影响须以经审计数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