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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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定向发行债权融资产品的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公告编号:临2017-125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定向发行债权融资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非公开定向发行债权融资产品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保证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向青岛联合信用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模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债权融资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期限12个月。

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定向发行债权融资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青岛联合信用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模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债权融资产品的事项。

二、发行方案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债权产品“蓝筹2号东方金钰”系列;

2、发行规模及每期额度: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共分3期募集,第一期6000万元,第二期7000万元,第三期7000万元;(以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

3、发行对象:本产品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参与认购本产品的合格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4、发行期限:12个月;

5、发行利率:各产品具体发行时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表为准;

6、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在扣除承销商的承做费和销售服务费、青岛联合信用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挂牌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主要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

7、还本付息方式:续存期间分配收益时间为每年的4月12日、7月12日、10月12日、1月12日;采用单利计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到期日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投资本金和剩余收益。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8、增信方式: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赵宁个人拟为该产品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9、承销商:浙江君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受托管理人:浙江投融谱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挂牌场所:青岛联合信用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顺利发行,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产品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制定本产品的具体发行方案、交易结构以及修订、调整本产品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关于聘请本产品发行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本产品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产品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产品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产品持有人利益,在本产品的存续期内,当公司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产品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产品本息时,公司将采取相应偿付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和奖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调离;

4、增加第三方担保或者追加抵押、质押的资产;

5、提前偿付全部或者部分本产品本息;

6、暂缓新增债务或者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7、采取其他限制股息分配措施。

五、其他说明

本产品的发行尚需青岛联合信用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备案后予以发行,存在本产品未被接受挂牌登记的可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