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7-10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7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嘉行传媒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西安嘉行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4.25%的股权,共285 万股。本次转让嘉行传媒部分股权的挂牌价以不低于嘉行传媒全部股权估值45亿为定价基础,此次转让14.25%股权的挂牌价为6.4125亿元。
前述股权转让具体须依法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方式进行。对嘉行传媒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尚需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牵头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股权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了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细化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的流程,近日,公司各相关部门经沟通、讨论,对《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修改如下:
(一) 长期投资中进一步明晰了股权处置的管理;
(二) 增加两处内容以进一步明晰相关管理要求:
1、对于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交易金额经累计计算一事,明确应按照其类别分别进行累计计算;
2、公司参与投资的境内外有限合伙企业,其对外投资行为应遵守其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 明确了参与投资决策各环节的部门;
(四) 对部分文字做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