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81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贴的基本情况
依据巩义市政府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热力”)申请供热补贴事项的批复意见,为保障民生,促进城市集中供热事业健康发展,巩义市政府决定给予中孚热力2016年供热季供热政策性补贴800万元。
2017年12月25日,中孚热力收到上述政府补贴共计800万元。
二、本次获得补贴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贴类型: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记入其他收益科目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收到以上补贴后,影响公司2017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800万元。
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82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通知,获悉豫联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2011年12月29日,豫联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0,19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用于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1-093号公告。2016年9月7日,豫联集团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10,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9日披露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的临2016-135号公告。
2017年12月25日,豫联集团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10,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74%)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目前,豫联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938,957,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2%;豫联集团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838,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2%。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