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南京江宁科学园天元东路1号)
签署日期:2017年12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南京高精”)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56号”批复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基础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8.8亿元。
2、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189,086.00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2,800.58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公司提起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6、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50%-7.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12月28日(T-1日)向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于2017年12月2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1、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7年12月27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发行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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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发行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三期)。本期债券简称为“17南传03”,债券代码为“143445”。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可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基础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8.8亿元。
本期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公司提起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基础发行规模为2亿元的基础上,可追加不超过8.8亿元的发行额度。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7年12月29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8年1月2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1月2日。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1月2日至2023年1月1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间为2018年1月2日至2021年1月1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月2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在参与网下询价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进行配售。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组织承销团,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将其中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计息债务本息,其余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发行基础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8.8亿元。本期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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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50%-7.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12月28日(T-1日)13:30-18:00之间将《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三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
(6)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
(7)每家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12月28日(T-1日)13:30-18:00之间将以下文件以传真等方式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21-68407995、021-68407997;
咨询电话:021-23519150、021-23519170。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12月2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4)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5)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6)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7)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为发行基础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8.8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5,000手(5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7年12月29日(T日)至2018年1月2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12月28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询价结束后可自行联系主承销商,在网下发行期间,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向其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网下配售按照价格优先原则配售。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将优先得到满足。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配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等于或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在参与网下询价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进行配售。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1月2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 17南传03”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号:44201518300052504417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584000440
联系人:赵一凡、刘威
联系电话:021-20398520、021-23519168
传真:021-68407987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江宁科学园天元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胡吉春
联系人:周敬佳
电话:025-85099368
传真:025-85099301
邮政编码:211122
(二)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B座9层
联系人:王鲁宁、刘威、李恺、寿峥峥、赵一凡
电话:010-50838997、021-20398520、021-23519168
传真:021-68407987
发行人: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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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8.8亿元。
3、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上限为10.8亿元(含10.8亿元)。
5、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00-4.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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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3.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40%,但高于或等于3.3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30%,但高于或等于3.2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20%,但高于或等于3.1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1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后,在本发行方案要求的时间内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每一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10、合格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21-68407995、021-68407997;咨询电话:021-23519150、021-23519170。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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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签署日期: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