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8版)

(六)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2、本基金于2006年11月15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06年11月15日起至2007年5月14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第十三部分 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具体如下:

A、申购费率

注:上述前端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选择前端收费模式的投资者。

B、特定申购费率: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后端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方式采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时,适用的赎回费率为0.5%。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时,适用变动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3、转换费

(1)前端转前端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是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是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对于前端转前端模式,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入金额-净转入金额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如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且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转入金额应加上转出货币基金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2)后端转后端

后端收费模式基金发生转换时,其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当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费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出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1)对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其后端收费模式下份额之间互相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2)对于由本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之间互相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如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且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转入金额应加上转出货币基金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信息进行了更新。

3、“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了更新。

4、“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服务机构信息进行了更新。

5、“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7年9月30日。

6、“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7年9月30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7、“第二十二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