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经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股东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保险集团”)、上海飞恒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飞恒资产”)、上海旷正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旷正资产”)、上海泰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颐资产”)、上海哲昌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哲昌资产”)、上海志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志庄资产”)按现有出资比例向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华泰保险集团增加出资4800万元,飞恒资产增加出资264万元,旷正资产增加出资264万元,泰颐资产增加出资264万元,哲昌资产增加出资264万元,志庄资产增加出资144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2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8亿元。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后,公司股东及股东出资比例均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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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增资事项同步修改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内容。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变更手续已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并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