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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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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7-004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7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程涌先生主持。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7年1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实收资本已增至14,405.2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将由原来的10,803.9万元变更为14,405.2万元,公司类型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修改,并制作修改后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项。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呈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理财产品相关协议等一切事宜,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17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已经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5,020.94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20.94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经于2017年1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对部分内控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的制度名称如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审议通过《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以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修订部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7-00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990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1.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074,9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939,739.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7,135,200.56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月28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833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9580号)。截至2017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5,020.94万元,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20.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17年1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2、监事会意见

2017年12月2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4、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9580号)。天职国际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7年11月30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5,020.94万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国信证券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国信证券同意此次置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7-006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990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1.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074,9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939,739.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7,135,200.56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月28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8334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额度及期限: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1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2017年12月2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7-007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光华先生主持,公司第一届监事会3名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7-008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5:00至1月11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月8日(周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龙塘村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修订部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4)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议案一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

议案二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梓修

电话:0752-3532666-606

传真:0752-353269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五路33号海岸城西座1507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518000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13

2、投票简称:奥士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11日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 年1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奥士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1.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07.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93.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713.52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8334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拟对上述已预先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15,020.94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9580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020.94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国信证券认为奥士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国信证券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国信证券同意此次置换事项。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魏安胜 王新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17年12月)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与沟通的基础上,现就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为、曾志刚、李桂兰

2017年12月26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奥士康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1.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07.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93.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713.52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8334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1,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

以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关于本次使用不超过8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国信证券认为:

1、奥士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奥士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奥士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魏安胜 王新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