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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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雷鸣科化 公告编号:临2017-083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因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1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1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30日。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公告一次重组事项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日、8月8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于2017年8月1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于8月22日、8月2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3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7年9月7日、9月14日、9月2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鉴于公司股票预计无法在重组停牌后2个月内复牌,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2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且于2017年10月12日、10月19日、10月2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鉴于公司股票预计无法在重组停牌后3个月内复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10月3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3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且于2017年11月7日、11月14日、11月2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8日起继续停牌。

2017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4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对本次《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分别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并于2017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和文件。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20日开市起复牌。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尚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公司第二次董事会(即审议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述通过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披露的《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已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