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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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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7- 110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锦峰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于2017年12月26日在深圳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向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借款,用于深圳中粮祥云国际项目(一期)开发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在深圳与建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锦峰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的15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锦峰城公司向深圳公司提供反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深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06 年 10 月 23 日,注册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交易广场 34 楼,注册资本 9805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荣根,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51%股权,深圳汇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49%股权。

截至目前,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锦峰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的15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贷款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担保金额:人民币15亿元。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深圳公司为锦峰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经营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发的需要。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公司持有锦峰城公司51%股权,锦峰城公司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峰城公司向深圳公司提供反担保。锦峰城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831,450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41.1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31,450万元,不存在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7-11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锐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锐境”)通过公开竞拍成功竞得沈阳市大东区A02-01号望花城中村-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竞得宗地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宗地位置

该宗地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南(东机控规单元)。具体四至为:东至22米规划路西侧红线,南至22米规划路北侧红线,西至30米规划路东侧规划绿地边线,北至40米规划路(劳动路)规划绿地边线(以最终实测宗地图范围为准)。

二、主要规划指标

该宗地土地面积为50,204.47平方米(以最终实测宗地图面积为准),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占比不大于10%,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为大于1.0且不大于2.2。

三、土地价款

该宗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618,519,070.4元。沈阳锐境拥有100%权益。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