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17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对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8.20亿元。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40,300.00万元。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李贵阳、张海、刘贞锁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18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续作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00亿元。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天津商贸子公司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5、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修订对照内容如下: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12月22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三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12 月 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按照国家及河北省钢铁行业去产能相关文件的要求,2017年,本公司进一步压减炼铁、炼钢产能,关停了2座450m3高炉、1座120t转炉等设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去产能涉及到的相关生产设备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8.20亿元,影响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15亿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9.55%。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3条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和计提情况

鉴于上述去产能涉及到的设备已经停产或拆除,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产线设备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8.20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共计影响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15亿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9.55%。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三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预计2017年公司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钢集团”)、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钢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752.34亿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燃材料、接受劳务等370.04亿元;向关联方销售钢材、原燃材料、动力产品及提供劳务等382.30亿元。现根据2017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原材料及钢材产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有所增加,预计全年将超出原预计金额,因此,公司拟增加与上述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40,300.00万元。

2017年1-11月,公司与河钢集团、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其承钢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7年12月27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李贵阳、张海、王新东、刘贞锁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次拟增加额度740,30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5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邯钢集团、唐钢集团、承钢集团、河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河钢集团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注册资本:200亿元

法定代表人:于勇

成立日期:2008年6月24日

主营业务: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冶金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资产租赁;钢材、炉料销售;国内劳务派遣;其所投资行业包括:钢铁及其深加工行业、钒钛及深加工行业、采矿业、国际、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机电设备制造及机械加工业、餐饮服务业、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物流服务行业、煤化工行业、旅游业;金属及非金属铁矿石、焦炭、耐火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

河钢集团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一)款规定。

(2)邯钢集团

注册地址: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法定代表人:郭景瑞

注册资本:25亿元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黑色金属冶炼;钢坯、铁道用钢材、大型型钢、中小型型钢、棒材、线材(盘条)、特厚板、厚钢板、中板、热轧薄板、冷轧薄板、中厚宽钢带、热轧薄宽钢带、冷轧薄宽钢带、热轧窄钢带、冷轧窄钢带、镀层板带、涂层板带、电工钢板带、无缝钢管、焊接钢管、钢筋、其他钢材;机械备件加工;铁路货运(不含危险化学品)、环保和三废开发等。

邯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7.93%,且是河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一)款规定。

(3)唐钢集团

注册地址:唐山路北区滨河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玉

注册资本:5,143,032,500元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资产经营;外经外贸(详见进出口商品目录);冶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电修理;职业技工;教育培训;以下限分支经营:矿山开采;焦化产品;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钢材加工;建筑安装;工程设计研究等。

唐钢集团是河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7.4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

(4)承钢集团

注册地址: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魏洪如

注册资本:33亿元

成立日期:1980年7月1日

主营业务:矿产品、钢铁产品、钒钛产品、化工产品、焦炭及焦化产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等采选、冶炼、制造、加工(含镀锌)、销售(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炼钢)等。

承钢集团是河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0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

(5)其他关联方情况

2、关联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公司的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应支付公司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河钢集团、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和承钢集团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与河钢集团、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和承钢集团于2009年5月22日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达成主要内容为:河钢集团、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和承钢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不影响自身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本公司要求向公司提供各种生产所需的原燃料、产品和劳务服务,同时公司也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河钢集团、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和承钢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的要求,为其提供原燃料、产品和劳务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确定:(1)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2)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3)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4)对于无法按照“成本加成”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各方书面协议终止时协议终止,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声明和保证或一方破产、成为清算解散程序对象时,本协议对该方终止,但对其他各方仍然有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及生产的连续性和与辅助配套设施联系的紧密性,公司与关联方在矿石、焦炭等原燃料采购和各种物资材料、风、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劳务以及土地使用等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该等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和结算,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历史和地缘关系,在关联方存续的情况下,公司和关联方通过经济合作,有利于降低成本、减小风险、稳定发展,双方建立长期的经济合作十分必要。

2、根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确定,因此,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增加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定价原则公平合理,关联董事就该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三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8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为更好的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好机遇,进一步开拓业务,公司决定现金出资在天津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开展煤炭、焦炭、铁合金、钢材等贸易业务。2017年12月27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三届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天津商贸子公司的的议案》。

此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本次设立的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投资协议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睿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新华产业科技A-35-1

3、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出资方式:现金出资。首次出资1亿元人民币,剩余部分于2020年12月31日前缴足。

6、经营范围:煤炭、焦炭、铁合金、硅锰合金、硅铁合金、铁精粉、耐火材料、矿产品、钢材、生铁、废钢、橡胶制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危险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批发兼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治理结构:新公司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法定代表人);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设总经理1名。

以上涉及工商登记的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在天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及时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好机遇,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创造更好的业绩。

五、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披露后,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1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15:00至2018年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9日

7、 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内容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1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邯钢集团、唐钢集团、承钢集团、河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提案回避表决。

第2项提案《公司章程修正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 2018年1月16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2、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邮编:050023

(3)联系人:梁柯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09

2. 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