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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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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瑞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日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公募基金调整流通

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估值指引》)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12月28日,本公司对旗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估值指引》规定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重要提示:

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当日可能会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或登录网站www.tkfunds

.com.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