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7-06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7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黄莼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8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与各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总年度授信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公司及各子公司申请各金融机构额度的适当调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2018年度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2018年度为购车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额度为398,066万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年度融资担保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各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适当调整。详见本公司《金龙汽车关于公司子公司2018年度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临2017-06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8年度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额度为2,984万元。详见本公司《金龙汽车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临2017-067)。

本议案涉及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莼、王志勇、林源、林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委托理财余额上限为37.9亿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年度委托理财余额合计上限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公司及各子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上限的适当调整。详见本公司《金龙汽车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17-06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同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远期外汇交易预计签约额度为5.5亿美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年度远期外汇交易总融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各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适当调整。详见本公司《金龙汽车关于公司2018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临2017-06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费用的提案》;

董事会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0万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金龙汽车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17-07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金龙汽车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的公告》(临2017-071)。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申请可续期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同时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与财务指标,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拟申请可续期信托贷款5亿元。

可续期信托贷款是无固定到期日的可续期含权债券产品,指不规定到期期限,债权人不能要求清偿,但可取得利息的一种有价证券。可续期信托贷款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计入权益,发行金额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提高发行人自身权益水平。

本次可续期信托贷款方案如下:

1.合作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用途:可用于申请人及下属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金融机构借款和直接融资,以及用于向下属公司增资等

3.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首期提款3亿,后续提款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4.产品期限:2+N(初始期限2年,满2年以上可选择是否续期)

5.融资成本:年化利率5.5%-6.5%,浮动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6.还款方式:满6个月以上可选择是否还款

7.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8.项目提款时间: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金龙汽车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7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7-06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7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发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2018年度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2018年度拟为购车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额度为398,066万元。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预计2018年度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额度为2,984万元。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7-066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2018年度为客户

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客车销售收入的增长,2018年度公司子公司将继续与合作银行签订框架合作协议,针对无法全款购车的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2018年度拟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公司各子公司资信审核及银行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及法人客户。

三、2017年度担保事项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额度预计

(一)2017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为276,119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09%。

(二)2018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融资担保额度预计

公司子公司2018年度拟为购车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额度如下: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年度融资担保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各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适当调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推动销售收入增长,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推动销售收入增长,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7-06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集团”)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黄莼、王志勇、林源、林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管欣、罗妙成、王崇能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已事先知晓金龙集团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金龙集团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则及金龙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7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旅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车身”)、厦门金龙礼宾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礼宾车”)和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龙海)2017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拟与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朱建忠

注册资本:13,800万美元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华威股份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日本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

成立日期:1992年5月21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轻、微型客、轿车系列整车及其零部件,并提供对销售产品进行相关的技术咨询顾问业务。

住所:闽侯县青口镇

主要财务指标: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531,506.75万元,净资产148,378.0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030,929.99万元,净利润12,697.5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50%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Kai Johan Jianghttp://www.qixin.com/order/create/66a18d9e-ab53-4426-b3a5-89e4942459ff/?reportId=562b47719ecb94ee5941790c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沈家庆、北京国研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市龙马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龙岩枭龙汽车有限公司、国能电动汽车瑞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4月30日

主营业务:汽车:载货汽车,自卸汽车,厢式运输车,农用运输车,轻型客车,微型客车,二类底盘;改装车:扫路车,清洗车,垃圾车;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发动机,机电产品的制造;汽车及零配件进出口;从事汽车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龙岩经济开发区工业西路5号

主要财务指标: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309,722.21万元,净资产69,436.94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9,670.40万元,净利润-22,025.67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黄莼先生担任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徐和宜

注册资本:28700 万欧元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戴姆勒轻型汽车香港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6 月 8 日

主营业务:乘用车、商务车和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以及售后服务;并且作为戴姆勒股份公司授权的进口梅赛德斯-奔驰品牌唯雅诺、威霆、凌特、威雷车型汽车及其后续产品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车型的整车及其零配件进口、批发、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并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福州市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 1 号

主要财务指标: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390,334.81万元,净资产164,326.7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480,868.07万元,净利润18,767.83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黄莼先生担任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福建省福汽汽车展览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峻林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8日

主营业务:展览展示服务;汽车销售服务;房产居间服务;制作、设计、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品牌推广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五四路260号省工业技术展览交流中心一楼101、102展厅、二楼201、203展厅、以及现属101展厅的二间店面

主要财务指标: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205.36万元,净资产133.87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748.69万元,净利润16.62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福建省福汽汽车展览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文豪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0日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有效期详见许可证);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运输代理;对外贸易;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装卸、包装、分拣、搬运、配送;普通机械、五金、汽车零配件制造销售;木容器、纸容器、金属包装容器、塑料包装容器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青口投资区

主要财务指标: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20,825.36万元,净资产3,829.08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24,443.70万元,净利润217.51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述关联方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7-068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开户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18年委托理财余额上限不超过37.9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式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汽车”)及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车身”)、金龙金龙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特来电”)、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新能源”)和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龙海)投资)可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的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二)预计2018年度委托理财金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年度委托理财余额合计上限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公司及各子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上限的适当调整。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开户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银行理财产品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7-069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作为出口业务占比较大的汽车制造商,海外销售业务面临较大汇率波动风险。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18年度将继续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满足出口业务需要,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只限于与公司出口业务相关的结算外币,业务交割期间与公司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是远期结售汇业务,约定未来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汇成本,部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附加配套期权。

二、2018年度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预计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年度远期外汇交易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各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适当调整。

三、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外汇波动具有双向性,在远期汇率走势中,可能出现远期外汇交易汇率锁定价格低于收汇当期公司记账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交易专业性、时效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期,或者因为客户所在地区的政治环境变化,造成收款延迟甚至坏账,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要求各子公司成立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小组,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监督管理,并尽可能聘请外汇金融专家提供咨询意见。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由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并立即将上述情况报告公司。

2.各子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公司风险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各子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专项审计。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并为出口货款购买了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货款引起的违约风险,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预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合约的外币金额不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金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7-070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初步测算,本次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的坏账准备计提估计变更预计会增加公司1-11月利润总额2.43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36亿元。本次新能源客车售后服务费计提估计变更预计会增加公司10-11月利润总额0.38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0.21亿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2017年1月1日起国家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政策调整后,公司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财政补助会在当年度形成较大的应收款项,且账龄延长。鉴于公司新能源汽车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近年来不断提高,而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财政补助无回收风险,为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对公司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细化,对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形成的应收款项由账龄分析法计提变更成单独作为一种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该会计估计变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 国内新能源客车售后服务费计提

2017年以来,动力电池行业逐渐成熟,优质的电池厂家在技术标准化、品质管控、电池性能、安全防护等方面有较大提升,成本下降;同时,公司通过采购协同,电池采购集中度大幅提高,电池供应商综合实力增强,公司新能源客车产品的安全可靠性得到稳步提升,且近三年公司未实际承担大批量的新能源客车电池更换及其他售后费用。为更好反映公司经营情况,根据国内新能源客车售后服务费用预测,自2017年10月1日起,拟对销售的国内新能源客车售后服务费计提由分项计提法变更为按新能源客车收入的2%计提。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九届第四次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1.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的坏账准备计提为账龄分析法计提。

2.国内新能源客车售后服务费计提为分项计提法。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的坏账准备计提为单独作为一种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该会计估计变更日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

2.国内新能源客车售后服务费计提按新能源客车收入的2%计提。该项会计估计变更自2017年10月1日起。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2.经初步测算,本次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的坏账准备计提估计变更预计会增加公司1-11月利润总额2.43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36亿元。本次新能源客车售后服务费计提估计变更预计会增加公司10-11月利润总额0.38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0.21亿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7-07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建议对《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一条。

章程第一条原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建议修改为:

第一条:为维护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在第九条后新增一条,原第十条及以后条款序号顺延。

第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三、在第四章后新增设“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原第五章及以后章节序号顺延。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

第九十八条 公司设立中共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共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公司纪委)。公司党委设书记一名,党委书记、董事长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公司党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的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对董事会拟做出决策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研究部署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七)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八)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条 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党委议事一般以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公告编号:2017-072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2日

至2018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于2018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于2018年1月10日和1月11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到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2969815

传真:0592-2960686

邮箱:600686@xmklm.com.cn

联系人:季晓健、王海滨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