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7-066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在北京市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17年12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8人,实际参加表决8人。公司3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68号)。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于2018年1月15日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决定换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决定推荐丁晓杰先生、惠新民先生、郑奕女士、刘社梅先生、张宁先生、梁志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张圣平先生、刘红霞女士、徐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9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斌先生由于初次被提名独立董事,将出具承诺如下: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阅上述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核查无异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七十七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召开第七十七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第七十七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69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晓杰先生简历

丁晓杰,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80年参加工作,1999年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高级经济师。丁晓杰先生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事投资管理、资产处置、经营管理等工作,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新疆石油分行行长,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副主任、主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主任,湖南分公司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惠新民先生简历

惠新民,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3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金融专业,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惠新民先生于1983年7月在人民银行宁夏分行参加工作,先后在国家机关、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从事信贷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纪律检查等工作。曾任人民银行宁夏贺兰支行副行长,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信贷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脱钩办主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主任助理、副主任、纪委书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郑奕女士简历

郑奕,女,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2005年毕业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获银行金融学硕士学位,经济师。2005年8月起就职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资产管理部、集团协同部、公司管理部、市场开发部和集团管理部工作,长期从事子公司管理和集团协同工作,在公司治理、计划考核管理、业务协同管理等方面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管理部子公司管理二处处长,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111.HK)董事。

刘社梅先生简历

刘社梅,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刘社梅先生先后在研究院、国家机关、房地产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实业投资公司从事科研、经营管理、证券投资等工作。曾任机械工业部综合计划司主任科员,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公司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扬子公司副总经理,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业务一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宁先生简历

张宁,男,苗族,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198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张宁先生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事经济管理、证券投资、资产处置、经营管理等工作,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证券交易处副处长,上海营业部副总经理兼总稽核,东城营业部总经理,上海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梁志爱先生简历

梁志爱,男,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江西方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董事,中电投江西核电有限公司监事、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圣平先生简历

张圣平,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数学系,取得硕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取得博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2年6月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领域涉及消费经济、产业结构、行为金融学、金融监管及货币金融学等;主持、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其合作著作《居民资产与消费选择行为分析》曾获得“第十届(2012年度)孙冶方经济科学著作奖”。曾任教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副院长、高层管理教育中心执行主任。曾任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红霞女士简历

刘红霞,女,汉族,1963年出生。2004年6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取得博士学位;2007年5月完成南开大学公司治理中心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2007年-2008年期间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作为访问学者。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研究导师。兼任北京企业内控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财政学会理事,并担任南国置业(002305)、新黄浦(600638)、信达地产(600657)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曾获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优秀教师等称号,主要从事会计与财务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

徐斌先生简历

徐斌,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84年7月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00年6月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结构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现任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设建科(北京)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混凝土结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学会抗震防灾分会高层建筑抗震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国家震后房屋建筑应急评估专家队成员;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审专家;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建筑大学)结构工程专业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7-067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22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公司监事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 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于2018年1月15日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计划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等事项;同时,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其中涉及监事会成员内容将由3名增补到5名。

若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为5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推荐黄凯先生,公司监事会推荐公司股东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王兴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若选举成功,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凯先生简历

黄凯,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78年参加工作,1984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黄凯先生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事信贷管理、投资管理、证券业务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部科长,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办事处总经理,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罗湖证券营业部、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监事会主席。

王兴华先生简历

王兴华,男,汉族,198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本科学历。先后在政府部门从事社会管理工作,曾任东城区建国门街道工委办公室副主任,东城区建国门街道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分中心主任。现任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7-068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069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七十七次(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公司第七十七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6日

至2018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月12日8:30-11:30及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

联 系 人:李可心、余继鹏

联系电话:010-82190959

传 真:010-82190933

六、 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七十七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6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6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2.00“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就有6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3.00“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4.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600票为限,对议案2.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6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