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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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公告编号:2017-081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合计使用人民币1.5亿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11月23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二、委托理财履行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已分别于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6日到期,银行如期如约支付公司理财本金1.5亿元及理财收益632,876.70,以上理财合同已履行完毕。

三、公司累计投资理财的余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21亿元,投资其他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亿元,合计1.21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79%。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投资其他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公告编号:2017-082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2017年6月16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其中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的额度为3.5亿元,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额度为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详见2017年4月15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通过宁波银行向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嘉美联”)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5亿元,贷款期限为9个月,贷款年利率为8%。

上述委托贷款款项已于今日发放完毕。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提供委托贷款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罗山路1700弄14号365室

法定代表人:耿双华

注册资本:19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1日

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其网络工程、电子、电子商务、系统集成技术、信息处理技术专业技术的“四技”服务,上述专业领域中自行开发产品的生产、销售(专项审批的除外),建筑材料和各类新材料的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投资管理,财务咨询。

2、股权结构

自然人柳志伟持股99.21%、自然人于晓风持股0.79%。

实际控制人:柳志伟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10月31日,恒嘉美联资产总计258,261.75万元,负债总计13,142.34万元,净资产245,119.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9%。2017年1-10月份实现营业收入86,572.70万元,实现净利润4,523.7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

恒嘉美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恒嘉美联提供过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1.5亿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采购货物

3、委托贷款期限:9个月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8%

5、担保方式:无担保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宁波银行贷款给恒嘉美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鉴于恒嘉美联经营能力突出,资产、财务及信用状况良好,该笔委托贷款风险可控,公司将及时跟踪监督恒嘉美联的经营及还款情况,如遇不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低风险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低风险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1.5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

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

七、公司承诺

1、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时不处于下列期间: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

4、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