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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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76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2017年11月7日为2017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下简称“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根据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实际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17年11月7日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57元/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29元/股

4、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5、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6、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拟授予1,231名激励对象17,156.8961万份股票期权和17,156.896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1月7日。

在实际认购过程中,3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的股票期权280.805万股和限制性股票280.805万股,该部分放弃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未作授予登记的申请。因此,公司在首次授予日实际授予1,192名激励对象16,876.0911万份股票期权和16,876.0911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的88.53%,占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权益的98.36%。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数量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一致,没有发生变化。

7、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3期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2)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3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8、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时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1月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8日。

9、首次授予的期权代码和简称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代码为037055,简称“中联JLC1”。

二、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首次授予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资金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9658号),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1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7年12月15日止,公司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从激励对象收到募集股款人民币386,468,659.37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68,760,911.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71,707,748.37元;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625,287,164.00元,股本人民币7,625,287,164.00元,截至2017年12月18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7,794,048,075.00元,股本人民币7,794,048,075.00元。

四、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779,404.8075股摊薄计算公司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12元/股。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对象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管授予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经核查,李波先生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尚未在公司任职,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授予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