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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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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许政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18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亦做相应调整。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包括普通决议议案和特别决议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亚飞、王凌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5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6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7年12月28日在福州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上述议案(三)至议案(六)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270天。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为保证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4、签署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编号:临2017 - 06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诺通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中诺通讯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诺通讯为中诺通讯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本公司为中诺通讯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以下“亿元”及“万元”均指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为中诺通讯及以诺通讯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6亿元连带责任担保;为以诺通讯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以诺通讯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1.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为中诺通讯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48,7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51,312.13万元;本公司累计为以诺通讯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9,4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1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其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以上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担保额度在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2017年度本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增加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对所属公司提供30亿元担保额度的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诺通讯基本情况

中诺通讯的注册资本为35,6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诺通讯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布龙路与人民路交汇处恒江大厦五层503、505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清云,经营范围为电话机、传真机、电子产品、移动电话机、无线终端(固定无线电话、PDA、对讲机)、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终端产品(ADSL、网关)、视频通讯终端产品(GPS、机顶盒)、数据类产品(数据卡)、数码产品(MP4)的生产(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及自营进出口,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道路普通货运(不含危险货物运输,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中诺通讯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3,224.27万元,净资产为69,406.36万元,负债总额为173,817.9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66,816.58万元,净利润为12,576.57万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中诺通讯的总资产为265,112.37万元,净资产为95,325.63万元,负债总额为169,786.74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305,419.35万元,净利润为6,567.26万元。

(二)以诺通讯基本情况

以诺通讯为中诺通讯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松木山村利祥路137、139号,法定代表人为石利笋,经营范围为塑胶制品、固定电话机、传真机、电子产品、移动电话机、无线终端(固定无线电话、对讲机)、计算机硬件、网络终端产品(非对称数字用户环路产品、网关)、视频通讯终端产品(全球定位系统产品、机顶盒)、数据类产品(数据卡)、数码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以诺通讯经审计总资产为52,547.21万元,净资产为22,950.83万元,总负债为29,596.39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97,602.96万元,净利润为2,185.05万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以诺通讯总资产为94,728.33万元,净资产为41,818.22万元,总负债为52,910.11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82,365.46万元,净利润为-1,132.6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本公司为中诺通讯、以诺通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持续稳定经营及融资需求。中诺通讯、以诺通讯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以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28日,公司为中诺通讯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48,7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51,312.13万元,公司为以诺通讯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9,400万元。公司对所属公司(所属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27,200万元,担保余额为100,303.96万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2.21%、45.12%,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编号:临2017-06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3、发行时间: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

4、每期发行期限:270 天

5、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

6、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发行方式: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二、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4、签署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公司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