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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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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进展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17-07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公司财务负责人陶黎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10,000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陶黎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黎明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经与陶黎明先生确认,陶黎明先生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陶黎明先生将继续履行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三、风险提示

1、陶黎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陶黎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17-07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人员

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人员变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原董事李小庆先生和独立董事陈浩先生根据其个人工作原因,分别向公司董事会辞去了董事职务,并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宋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新任董事、汪和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任期均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根据公司董事会人员的变更情况,现需要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原由束龙胜、瞿洪桂、汪宇、李小庆、韦俊五人组成,现拟调整未由束龙胜、瞿洪桂、汪宇、宋丽君、韦俊五人组成。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仍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担任。

新任委员宋丽君的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由束龙胜、葛愿、陈浩三人组成,现拟调整为由束龙胜、葛愿、汪和俊三人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仍由公司独立董事葛愿担任。

新任委员汪和俊的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其职责权限、决策 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原由束龙胜、陈浩、葛愿三人组成,现拟调整为由束龙胜、汪和俊、葛愿三人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调整为由公司独立董事汪和俊担任。

新任委员汪和俊的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其职责权限、决策 程序、议事规则遵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四、除上述三个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外,董事会其他委员会人员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17-07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人员变动的议案》。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人员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6)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