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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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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职工监事辞职暨选举新的职工监事的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7-060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职工监事辞职暨选举新的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8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胡圣辉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由于工作调整原因,胡圣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胡圣辉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函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吴培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日始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职工监事简历

吴培南先生简历: 吴培南 ,1965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讲师,中共党员。曾任萍乡矿务局技校教师、团委负责人、副书记、政工科副科长、科长,萍乡矿务局教培中心行政办主任,萍乡矿务局经营办劳动力市场、劳社办劳动力市场副主任,萍乡矿务局劳资社保处劳动力市场主任、副主任经济师、主任经济师、副处长、处长,萍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劳资社保处处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常委、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萍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安源煤业监事。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7-061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8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兰祖良先生,副总经理易光藕先生、曹鸿霞女士,以及总经理助理谭亚明先生、余子兵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由于工作调整原因,兰祖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易光藕先生和曹鸿霞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谭亚明先生和余子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此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上述董事、高管人员的辞职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增选新的董事会成员,聘任补充新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对上述辞职人员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7-062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8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分别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曾昭和先生和监事彭金柱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由于工作调整原因,曾昭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彭金柱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上述两位监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辞职函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曾昭和先生和彭金柱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增补监事工作。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7-063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7年12月2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绍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鉴于兰祖良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之前公司董事会董事缺员,目前公司董事会在任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缺员3名(非独立董事)。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公司39.34%的股份)向公司建议提名增补第六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林国尧先生、罗庆贺先生和彭金柱先生。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对上述提名人以及提名人选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资格,且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当选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8月以来,公司总经理缺位,董事会决定由董事长林绍华先生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国尧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部分高管因工作调整等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皮志坚先生、涂学良先生、刘珣先生、刘伏生先生等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副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兰祖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彭金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增加银行授信并由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同意其向银行申请新增3,000万元的授信及借款,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最高限额保证。本议案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去产能关闭煤矿2016年已计提减值准备部分资产的议案》,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落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1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对已关闭退出煤矿及相关单位的井巷建筑物、与煤矿生产相关的地面建筑物和井下部分不能回撤的设备等固定资产、与井巷工程有关的在建工程、关闭退出煤矿的采矿权和相关的材料物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11,849,820.32元。现拟核销上述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资产计874,060,839.60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安源煤业关于核销去产能关闭煤矿2016年已计提减值准备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公司以债权人身份申请江西丰城扬长洁净煤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西丰城扬长洁净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长洁净煤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其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同意销售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对其控股子公司扬长洁净煤公司依法申请破产清算,并授权销售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扬长洁净煤公司的破产清算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安源煤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公司以债权人身份申请江西丰城扬长洁净煤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技改方案的议案》,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的所属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公司)2017年度实施技术改造,项目自开始实施至2017年8月,进展顺利。2017年9月,因水患影响,技改项目暂缓,全力消除水患。原计划2017年12月底完成技改的工作目标无法实现,技改方案需进行调整。确保2018年3月首采工作面投产出煤,同时加快剩余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实现2018年上半年整个技改工程全面完工。工程概算投资由原32000万元,调整为约40300万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安源煤业关于调整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技改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18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相关高管级管理人员简历。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国尧先生简历: 林国尧,1961年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省煤炭厅生产协调处科员、主任科员、江西省煤炭厅生产协调处副处长,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处处长、生产处处长,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罗庆贺先生简历:罗庆贺, 1961年11月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花鼓山煤矿红旗井回采一区小工、大工、班长,回采二区党支部书记,红旗井党总支副书记兼回采二区支部书记,红旗井生产副主任,花鼓山煤矿老棚里党总支部书记,老棚里煤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花鼓山煤矿副矿长兼老棚里煤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花鼓山煤矿矿长、党委书记,江西新余矿业公司党委书记,江西新余矿业公司总经理、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分公司总经理,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企业升级)、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分公司总经理。

(3)彭金柱先生简历:彭金柱,196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丰城矿务局尚庄煤矿财务科助理会计师,丰城矿务局财务处成本科长、副主任会计师、副处长,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煤炭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附件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林国尧、罗庆贺、彭金柱

作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源煤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接受该提名,并声明如下: 

一、本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二、本人承诺公开披露的有关本人作为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三、本人除作为董事候选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与安源煤业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本人持有安源煤业的股份数量为 0 股; 

六、本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人完全清楚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在担任安源煤业董事期间,本人将遵守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声明人: 林国尧、罗庆贺、彭金柱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3:

相关高管级管理人员简历

(1)皮志坚先生简历:皮志坚,1960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英岗岭矿务局建山矿工人、局党委宣传部干事、伍家矿政工办副主任、伍家矿工会主席、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保卫处处长、副总经济师,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涂学良先生简历:涂学良,1964年9月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萍乡矿务局巨源矿技术员、秘书,萍乡矿务局秘书、副科长、科长、局办公室副主任、企改办副主任(副处级),萍乡矿务局杨桥矿党委副书记(负责全面)、党委书记,萍矿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处处长、统战部部长兼新闻中心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师待遇)、党委办室主任(兼),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副总师级)兼宣传部部长,现任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副总师级)兼宣传部部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刘 珣先生简历:刘 珣,1966年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洛市矿务局党委组织部干事、主任科员、团委副书记(副处级)、龙溪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丰城矿务局河东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正处级),江西新洛煤电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英岗岭矿务局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江西新余矿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期间兼管经营工作)、党委书记,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丰城矿务局党委书记,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书记,现任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刘伏生先生简历:刘伏生,1966年6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安源煤矿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生产科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巨源煤业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全面)、总经理,萍乡矿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总工程师,萍乡矿业集团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执行董事,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分公司总经理,现任萍乡矿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分公司总经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7-064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7年12月2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与会监事一致推举监事谭季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曾昭和先生和彭金柱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公司39.34%的股份)推荐,提名谭亚明先生和刘德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经对推荐人及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推荐人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资格,推荐人选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监事会提名谭亚明先生和刘德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经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当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增加银行授信并由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同意其向银行申请新增3,000万元的授信及借款,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最高限额保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去产能关闭煤矿2016年已计提减值准备部分资产的议案》,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落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1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对已关闭退出煤矿及相关单位的井巷建筑物、与煤矿生产相关的地面建筑物和井下部分不能回撤的设备等固定资产、与井巷工程有关的在建工程、关闭退出煤矿的采矿权和相关的材料物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11,849,820.32元。现拟核销上述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资产计874,060,839.60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谭亚明先生简历: 谭亚明,1960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省煤管局财务处会计,江西省地方煤炭工业公司会计,江西省煤炭厅财务处科员、主任会计师、副处长,莲花县副县长(挂职),江西省煤炭厅财务处调研员(正处级),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

2、刘德萍先生简历: 刘德萍,196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中共党员。曾任萍乡矿务局法律事务处干部,萍矿机关政工三党支部书记、法律事务处经济纠纷处理科副科长、科长,萍矿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副主任经济师、副处级法律顾问,萍矿集团公司中兴机械电器制造公司法律顾问,萍矿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萍矿集团公司法务总监(副总师待遇)、法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级),现任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法务风控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7-065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公司债券简称:14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增加银行

授信并由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本次同意担保金额3,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储备中心实际提供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5,000万元,提供项目借款担保余额10,820万元。

●本次担保由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持有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中心)100%的股权。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江西煤业2017年度继续为储备中心流动资金借款7,00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储备中心银行借款余额总计为56,115万元(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长期借款51,115万元),其中由江西煤业提供短期借款担保实际余额为5,000万元,提供长期借款担保余额为10,820万元。

为满足储备中心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拟同意其向银行申请新增3,000万元的授信及借款,并由江西煤业为其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最高限额保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储备中心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2010 年 7 月29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37,000万元;

3、注册地址:九江市庐山区新港镇;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煤炭选洗及加工,煤炭批发、零售,国内贸易,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铁精粉、润滑油、沥青、石油助剂、重油、渣油、燃料油销售,竹木片、原木、林业产品收购与销售,货物装卸、储存(除危险品),货物运输代理,港口设施租赁、维修、管理经营,船舶货运代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成品油、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勇

截止至 2016年 12月 31日,储备中心的资产总额为145,864万元,负债总额为135,402万元,净资产为10,4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8%(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担保金额按照储备中心实际取得的贷款计算。主要担保内容拟为:

担保金额:3,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是否有反担保:储备中心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金额:此项担保贷款合同项下的实际发生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它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之和。

反担保期限:贷款到期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增加银行授信并由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芸女士、孙景营先生、虞义华先生在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详细资料和听取公司董事会有关人员介绍后,经充分讨论,就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为满足储备中心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要求,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我们认为该担保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2)作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度集权管理模式下的全资子公司,对其进行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关于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增加银行授信并由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4)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17年江西煤业为储备中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7,000万元最高限额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江西煤业实际为其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5,000万元。

2、2014年3月1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江西煤业为储备中心向工商银行申请5年期长期借款20,000万元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该担保余额为10,820万元。

上述已提供担保余额为15,820万元,占江西煤业2016年末净资产总额的7.8%。除此之外,江西煤业及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六、其他

1、本议案在董事会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授权及审批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3、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储备中心营业执照;

2、江西煤业与储备中心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7-066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公司债券简称:14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去产能关闭煤矿2016年

已计提减值准备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落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1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对已关闭退出煤矿及相关单位的井巷建筑物、与煤矿生产相关的地面建筑物和井下部分不能回撤的设备等固定资产、与井巷工程有关的在建工程、关闭退出煤矿的采矿权和相关的材料物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11,849,820.32元,其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63,891,104.30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62,713,695.41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6,354,434.38元和存货跌价准备28,890,586.23元(详见附件)。现拟核销上述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资产计874,060,839.60元。

一、拟核销资产范围

拟对上述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不动产及采矿权进行核销,具体为:

1、固定资产中的井巷资产、已拆除的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

2、在建工程中未完工的井巷工程;

3、无形资产中的采矿权。

二、拟核销部分资产构成情况表

三、核销部分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

因上述拟核销部分资产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无影响。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确认后,上述资产损失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可扣除的金额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数为准。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关闭退出煤矿已提减值准备及拟核销资产对照表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16年关闭退出煤矿已提减值准备及拟核销资产对照表

金额单位:元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7-067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公司

以债权人身份申请江西丰城扬长洁净煤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丰城扬长洁净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长洁净煤公司)因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对其控股子公司扬长洁净煤公司依法申请破产清算,并授权销售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扬长洁净煤公司的破产清算相关事宜。

一、 扬长洁净煤公司情况概述

1. 扬长洁净煤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丰城扬长洁净煤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梅林镇

法定代表人:杨振华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

2.持股情况

销售公司出资510万元,持股51%。

3.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扬长洁净煤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897万元,负债总额7150万元,净资产为-225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73万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扬长洁净煤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598万元,负债总额7350万元,净资产为-2752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99万元。

二、 申请破产的原因

1.连续多年经营亏损,扭亏无望

扬长洁净煤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未能实现预期收益,长期亏损,并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扭亏无望。

2.严重资不抵债,且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扬长洁净煤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897万元,负债总额7150万元,净资产为-2253万元,其对母公司销售公司的到期债务7000万元无法归还。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认为扬长洁净煤公司已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意销售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对扬长洁净煤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其控股子公司扬长洁净煤公司破产清算,以公平清理扬长洁净煤公司的债权债务,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扬长洁净煤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鉴于本次申请扬长洁净煤公司破产清算尚待法院正式受理并裁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可确定。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7-068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技改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所属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公司)2017年度实施技术改造,于2017年2月28日以《安源煤业关于曲江公司2017年实施技术改造停采专掘的公告》(2017-015号)披露了相关内容。项目自开始实施至2017年8月,完成总进尺8104.2米,进展顺利。2017年9月,因水患影响,技改项目暂缓,全力消除水患。原计划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技改的工作目标无法实现。2017年12白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技改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技改方案进行调整。

一、调整原因

曲江矿井位于坪湖、建新两矿深部,开采同一B4煤层。坪湖、建新两矿按照国家去产能政策要求于2016年9月底关闭。已关闭两矿井下水涌出,导致采空区积水不断增加,水位持续上升,两矿积水对曲江公司的生产安全构成威胁。经审慎研究,为确保矿井安全,果断采取措施,自2017年9月起,曲江矿井技改工程暂缓,全力进行水患治理排水工程。采取“排、堵、疏”的方法消除水患,目前已初显成效,水患危险得到基本解决。技改项目2018年元月始恢复实施。但因四个月的停产排水工程影响,井下各井巷无法进行正常维护和掘进施工。要恢复施工将采取相应措施,对巷修和技改工程方案进行调整。

二、调整情况

为加快技改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需增加掘进量;由于技改工程暂停期间,井下各巷道无法进行正常维护和掘进施工,加之曲江公司开采深度达-730~-920米,巷道地压大,导致部分生产系统和已掘巷道受压、变形,需调整巷修工程量。技术改造方案调整后,工程概算投资由原32,000万元,调整为约40,300万元。

通过调整技改方案,确保2018年3月首采工作面投产出煤,同时加快剩余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实现2018年上半年整个技改工程全面完工的工作目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技改方案调整,虽对工期和投资产生影响,但对曲江公司预期效益不产生重大影响。曲江公司未来一定年限内采掘关系正常,按现有煤价和核定产能测算,预计2018年及其后一定年限内每年实现利润15,000万元。有利于曲江公司在一定年限内实现稳定盈利和公司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97证券简称:安源煤业公告编号:2017-069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公司1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5日

至2018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安源煤业关于所属青山煤矿列入2018年关闭退出计划的公告》。

上述议案2-5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与本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

联系人:陈小冬 钱蔚

邮编:330002

联系电话:0791-87151886 传真:0791-87151886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