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7—09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证监许可[2017]1802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120,254股,发行价格为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058,240.00元,其中:货币资金人民币1,820,058,240.00元,债权转股权金额205,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1,026,285.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84,031,954.95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7日出具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120,254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662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邮储银行成都市草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分别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存储情况如下:

2、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西南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西南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西南证券的调查与查询。西南证券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西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何进、詹辉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西南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西南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西南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西南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西南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募集资金存放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西南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西南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西南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西南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西南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7— 092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文贵、吴志旗、郑康回避表决。

同意增加2017年度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销售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及水泥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1,395万元,将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中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销售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及水泥等额度增加至771,395万元。具体公告详见公司12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12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12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12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32,234,050元增加至人民币1,262,354,304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告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12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变更之处一般以黑体字标识)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7—093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增加2017年度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销售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及水泥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1,395万元,将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中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销售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及水泥等额度增加至771,395万元。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7—094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存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2 号),本次发行价格为 8.80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230,120,25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05.8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人民币 182,005.82万元,债权转股权金额 20,500.00万元。扣发行费用共计4,102.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8,403.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2月7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62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2,505.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403.20 万元,该募集资金扣除新疆建工以其拨入西部建设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尚未转增资本而形成的债权认购的金额 20,500.00 万元后,将用于下列项目:

截至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除已支付相关发行费用外,剩余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募投项目建设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的银行产品主要为办理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作为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6、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银行、明确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 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办理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的银行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适度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风险可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事项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西部建设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第六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7—095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年初预计的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7年3月30日、2017年5月5日,经公司第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2017年度全年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销售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及水泥等不超过 750,000万元;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采购(含原材料、设备、房屋及租赁房屋、土地和设备、建造服务和物流服务等)不超过 1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31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2、本次新增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生产规模扩张,部分关联业务市场持续拓展,2017年预计实现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销售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及水泥等771,395万元,将超过本年原预测额度21,395万元。为确保本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预测额度范围内,将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中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销售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及水泥等额度增加至771,395万元。

3、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文贵、吴志旗、郑康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关系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

西部建设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集团”)正式组建于1982年,其前身为原国家建工总局,其业务主要依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运行。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国建筑,股票代码60166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实际控制人,于2007年12月10日正式创立,并于2009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中国建筑主营业务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国际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以及设计勘察五大领域。

公司的混凝土业务主要用于建筑施工领域,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较多的实际控制人的主要所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主营业务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国际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以及设计勘察五大领域。

2、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3年3月1日,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设计、建筑材料、设备、技术的开发;建筑设备租赁、工程技术咨询、物业管理、工程技术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信息咨询。

3、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12月9日,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土木工程建设;核电站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科研、咨询;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成品的制作;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设项目中预应力专项工程的施工;公路施工;各类工业、能源、交通、民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等。

4、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6月3日,住所地:武昌区武珞路456号,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各种类型的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各类型的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各类型建设项目中预应力专项工程的施工,各类建筑的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设计、科研、咨询;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机电安装;房地产经营,工程监理与总包管理;混凝土预制构件与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建筑、装饰、金属化工材料销售,建筑机械、料具修造与租赁等。

5、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系2007年12月12日经整体改制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是由中建总公司出资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6、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系经整体改制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是由中建总公司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经营范围: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承担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7、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27日,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72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钢结构加工、制作;施工咨询管理服务。

8、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司最早成立于1952年,经历区域行业领军企业;公司荣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是集设计施工于一体,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市政公用、铁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的最高级别资质,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装饰、钢结构、公路路基、地基与基础工程等5个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9、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系于2007年12月10日经整体改制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是由中建总公司出资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机械租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10、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10日,注册地址为乌鲁木齐市青年路239号,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范围,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具体经营范围以建设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为准);开展国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外经贸部的批复为准);建筑材料、钢材、化工产品(专项审批除外)、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的销售;建筑设备制造、租赁;建筑材料及商品砼、电器箱柜的制造销售;施工升降机,压力容器安装、维修;汽车运输及搬运装卸;房屋、土地使用权租赁。

11、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以中建七局三公司为主体,由中建股份、中建七局、中建三局、中建四局、中建东北设计院、中建上海设计院等共同注资、合力打造,组建成立中国建筑在福建海西市场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的区域总部“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甲级)等资质。公司下设十三个分支机构,市场区域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江苏、江西、广西、海南等地。

(二)联营企业

1、四川西建山推物流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与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四川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其中公司持股30%。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机械设备及汽车(非乘用车)、橡胶制品;机械设备维修;机动车维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货物专用运输(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四川西建中和机械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与湖北中鑫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其中公司持股40%。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运(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机械设备、汽车、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二类机动车维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货物专用运输(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三)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山股份,证券代码:000877),199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8,895万元,主营业务为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天山股份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419,473 股,持股比例为1.06%。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法人销售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及水泥,采购(含原材料、设备、房屋及租赁房屋、土地和设备、建造服务和物流服务等)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生产经营保障程度,其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截止2017年11月末累计已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17年11月末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销售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及水泥等68.15亿元;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采购(含原材料、设备、房屋及租赁房屋、土地和设备、建造服务和物流服务等)5.05亿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新增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股份销售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及水泥不超过2.14亿元的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西部建设本次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第六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