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17-072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21日,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12月27日在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融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相结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会董事审慎决议,通过了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的《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陈融洁先生、朱小梅女士、林琛先生、林建平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制定了《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陈融洁先生、朱小梅女士、林琛先生、林建平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合法、有效地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二)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陈融洁先生、朱小梅女士、林琛先生、林建平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1月15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17-073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21日,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12月27日在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宝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监事会主席胡宝萍女士为关联监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2名监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监事会主席胡宝萍女士为关联监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2名监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17-074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现确定于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18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2018年1月15日。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15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一:《关于〈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
提案二:《关于〈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提案》;
提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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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2层公司证券部。
4、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2层证券部
联系人:张伟玲
联系电话:0591-83800952 传真电话:0591-87867879
邮编:350003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七、备查文件
1、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特此公告。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60;投票简称:富通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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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提案编码 1.00 代表提案一,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上午0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15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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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每个提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 多选或不选的提案项,该提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一、委托人情况
1、 委托人姓名:
2、 委托人身份证号:
3、 委托人股东账号:
4、 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情况
5、 受托人姓名:
6、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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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17-075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广州市欧康通信技术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内容概述:
2017年10月22日,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通”)与广州市欧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欧康”)的股东冯锡军、广州市海珠区信仁泰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广州市海珠区鑫隆祥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该协议为意向性合作协议,未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3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二、终止收购资产的原因
签署意向协议后,公司对广州欧康展开尽职调查。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经交易双方管理层多次沟通就本次交易相关核心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和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收购广州欧康100%股权事项。
三、终止收购资产对公司影响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与广州欧康签署股权转让的正式协议,双方亦无需对原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也未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相应的审议,终止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