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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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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7-04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关于其进行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德华先生持有公司107,803,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8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5.25%,占公司总股本的11.88%。

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说明

张德华先生本次股票质押是为了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偿还债务。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张德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报备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确认书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7-044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9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报备文件

公司董事会的停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