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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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因担任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而承接凤形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凤形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负责人、内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12月27日13:30-14:30
二、培训地点
凤形股份公司3楼会议室
三、培训参加人员
凤形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负责人、内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在现场培训过程中,光大证券培训人员就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框架及总体要求、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对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等进行了讲解,同时通过分析案例,问题解答等方式提醒公司及相关人员关注重点注意事项。
五、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能够加强凤形股份上述人员对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东及董监高减持等相关法规的熟悉和深入理解,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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