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现代制药海门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84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现代制药海门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现代制药海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海门”)增资。
●增资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现代海门已于近日完成本次增资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
一、增资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制药”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现代海门于2013年9月正式投产,并于2015年10月通过了江苏省环保厅一期项目的环保验收。经过几年的平稳运行,现代海门已建立了适应其公司发展的管理体系和组织构架,生产体系、质量体系运营平稳,并陆续通过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FDA、WHO等官方认证,产品能够满足国际高端市场的多元化要求。
为改善现代海门的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推动其尽快实现扭亏,公司向现代海门增资人民币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现代海门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0,000万元,并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说明
公司本次增资子公司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现代制药海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门市临江镇临江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李海峰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贸易代理;制药业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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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现代海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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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资方案
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向现代海门增资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现代海门的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人民币,仍为现代制药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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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变更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现代海门的银行贷款,改善其财务结构,有利于子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分析
本次向子公司增资是采用现金增加其注册资本的方式,现代海门作为现代制药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增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85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中联”)增资。
●增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国药中联已于近日完成本次增资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为改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制药”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中联的财务结构,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推动其实现健康发展,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国药中联增资5,000万元,国药中联另外两位股东放弃同比例增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增资事项出具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1408号)。根据该报告评估国药中联的全部股东权益为19,384.8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现代制药持有国药中联的股权比例由96.16%变更为96.95%。国药中联已于近日完成该增资事项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
2、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说明
公司本次增资子公司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79号
法定代表人:谢孔标
注册资本:人民币36,225.19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合剂,露剂,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水蜜丸、蜜丸、浓缩丸),糖浆剂,口服溶液剂,煎膏剂(膏滋),酒剂,酊剂。(含中药提取车间)(有效期与许可证核准的期限一致);中药材收购;纸制品加工、销售;房屋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增资事项出具了《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18210号),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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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估结果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1408号),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9,384.82万元。
三、增资方案
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国药中联增资5,000万元,国药中联另外两位股东放弃同比例增资,具体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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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完成后,国药中联股权结构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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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变更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有利于国药中联降低债务负担,改善财务结构,实现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分析
本次向子公司增资是采用现金增加其注册资本的方式,国药中联作为公司可绝对控制的子公司,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增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18210号)
2、《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1408号)。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7-086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公告(第一批)》(2017年第173号),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制药”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致君”)生产的头孢呋辛酯片(250mg)第一批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背景
2012年1月2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5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的仿制药,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其后,国务院办公厅、国药食药监总局陆续发布相关意见及通知,明确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包括国产仿制药、进口仿制药和原研药品地产化品种,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凡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原则上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
全面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将使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保持一致,是提升我国制药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药品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药品信息
药品名称:头孢呋辛酯片(英文名:Cefuroxime AxetilTabltes)
规格:250mg
剂型:片剂(薄膜衣)
生产企业: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400
三、药品研发及市场情况
头孢呋辛酯是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包括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部感染、急性无并发症淋病等。
国药致君目前拥有头孢呋辛酯片(250mg)的新药证书、生产批件、药品注册批件、三项发明专利及GMP证书(中国、欧盟)。该产品2016年境内及境外合计销售收入为1.14亿元。
国药致君于2016年年初启动该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于2017年4月12日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一致性评价申请,7月6日获得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并于2017年12月29日获得了国家食药监总局审核通过。截至11月底,头孢呋辛酯片用于开展一致性评价累计直接计入研发费用为1,474.85万元。
根据PDB药物综合数据库数据显示,头孢呋辛酯片2016年在该数据库收录的样本医院的销售额为1.05亿元,其中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国药致君及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为主要的生产厂家。已开展一致性评价方面,目前在国家食药监总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上登记临床试验的公司包括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务院及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文件要求,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因此,子公司国药致君头孢呋辛酯片首批通过一致性评价将有利于该产品未来的市场销售和市场竞争,并为后续其他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将会对国药致君及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目前,国药致君头孢呋辛酯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尚未收到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及国药致君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