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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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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7-07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东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料增加359,028.38万元;销售产品、商品增加81,082.58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增加11,067.28万元。

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联董事沈东新、肖国栋、魏成文、张志刚、黄星武等5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之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

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项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7-08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2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12: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俊明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7-0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0)。

为了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保证生产经营持续正常进行,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料增加359,028.38万元;销售产品、商品增加81,082.58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增加11,067.28万元。

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关联董事沈东新、肖国栋、魏成文、张志刚、黄新武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增加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法人实体,控股股东八钢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法人实体、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及八钢公司之其他关联方[相关信息详见公司2017年4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0)]。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基本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本次增加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雅满苏矿业”)

注册资本:57976.2574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八一路;法定代表人:赵新;成立日期:1999年7月10日;经营范围:铁矿石、石灰石矿采选;公路铁路运输;铁精粉、硫精沙、球团及其它矿产品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汽车配件、水暖器材、钢材、金属制品、五金交电销售;硅铁、锰铁、铬铁的生产和销售;合金副产品、球团矿副产品的销售。

雅满苏矿业与本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八钢公司控制。

(二) 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富蕴蒙库”)

注册资本:20738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赛尔江东路;法定代表人:赵新;成立日期:1998年7月2日;经营范围:铁矿开采,铁矿石、矿山生产设备材料配件、橡胶制品销售,机械劳务,球团、铁精粉加工、销售,电子磅,餐饮,转供电。

富蕴蒙库与本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八钢公司控制。

(三) 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敦德矿业”)

注册资本:35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巴州和静县和静镇友好路-天富家园-别墅1;法定代表人:苏浩波;成立日期:2008年8月29日;经营范围: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批发零售:建材、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敦德矿业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

(四) 新疆新冶华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冶华美”)

注册资本:1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394号;法定代表人:戴永平;成立日期:1998年10月7日;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水处理剂的生产、销售;易燃液体的销售;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冶金炉料类复合材料的生产及销售;非金属及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销售等。

新冶华美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

(五) 上海欧冶采购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欧冶采购”)

注册资本:8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51-47室;法定代表人:朱庆明;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8日;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通信科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及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控)等。

欧冶采购与本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宝武集团控制。

(六) 上海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钢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9号楼3001室;法定代表人:金文海;成立日期:2012年9月25日;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商务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除外)等。

上海钢铁与本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宝武集团控制。

(七)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信软件”)

注册资本:78324.9172万元;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515号;法定代表人:夏雪松;成立日期:1994年8月15日;经营范围:计算机、自动化、网络通讯系统及软硬件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集成等。

宝信软件与本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宝武集团控制。

(八) 新疆宝新恒源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宝新恒源”)

注册资本:5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1567号;法定代表人:陈正玉;成立日期:2012年3月29日;经营范围:钢材、矿产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钢压延加工,货运代理,信息服务,仓储服务,国内劳务派遣,装卸服务,房屋、场地、设备租赁。

宝新恒源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

(九) 新疆八钢佳域工贸总公司(下称“佳域公司”)

注册资本:3800万元;类型:集体所有制;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八钢八一路372号。法定代表人:张则刚;成立日期:1989年3月22日;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机构,工业商业(管理)、饮食业(管理);职业介绍;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户外用品、食品、钢材;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加工、销售:耐火材料、造渣脱氧剂;工业来料加工;销售耐火土;自治区域内的出版物印刷;广告业务等。

佳域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八钢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

(一)国家有统一价格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价格标准的,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有收费标准的,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的标准;

(二)没有上述两项价格或标准的,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三)没有上述三项价格或标准的,服务项目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率,确定收费标准,产品、商品价格参照不超过行业平均完全成本价格加5%以内的利润确定;

(四)关联交易双方提供的产品、服务等,其价格应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确定,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巩固和开拓市场空间、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增加事项定价公平、公正、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7-08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将2.2条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轧制、加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产品(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项目除外)、建筑材料的销售;机械加工、金属制品及钢铁冶炼、轧制、加工的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业务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为:2.2条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轧制、加工、销售;煤焦油、粗苯、氨溶液(含氨大于10%)、煤气生产、销售;企业自备车过轨运输;医用氧生产、销售;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在许可证有限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产品(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项目除外)、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的销售、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机械加工、金属制品及钢铁冶炼、轧制、加工的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出租;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普通货物运输;汽车及专用机车修理;汽车维护;货运信息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及咨询服务;内部铁路专用线大、中修及扩建工程、场站(站台)等物流辅助服务;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具体经营范围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

本次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1证券简称:八一钢铁公告编号:2017-08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6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6日

至2018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17年12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1月15日10:00-17: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董新风、冷菲

(三)电话:0991-3890166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邮编:83002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