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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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7-088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鑫通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胡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胡伟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胡伟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鉴于胡伟先生离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暂缺一人,为了保障投资者利益,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李林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4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的子议案《调整公司与普通关联企业间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涂建敏女士、杨虹先生、梁冰先生回避表决;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的子议案《调整公司与子公司少数股东相关企业间的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决定于2018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7-089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鑫通用”)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事前审阅,认为该议案所涉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均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均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均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

(二)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2016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于2017年年初对2017年全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测,即预计2017年全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5,820万元。(具体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由于2017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具体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与其中三家关联企业的实际发生额已经接近年初预计金额,考虑到该部分业务目前的持续增长情况,公司拟将该部分业务2017年的全年预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由22,830万元调增至33,900万元,合计增加11,070万元,占公司2017年全年预计总额的8.80%,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2%,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重庆亚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双福新区祥福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庆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通用机械零配件;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电子产品;销售:工程机械设备、金属材料;本企业自有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建华先生胞妹涂建容配偶张庆控制的企业,股权结构为:张庆(涂建容之配偶)出资280万元(持股93.3%)、张建明出资20万元(持股6.7%)。

2、德州富路车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陵县经济开发区迎宾街北首路东

法定代表人: 陆付军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制造、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丽驰汽车的少数股东。

3、德州富路汽车智能化研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陵城区经济开发区迎宾街北首

法定代表人:陆付军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及设备、智能化混合动力、智能终端产品、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转让;智能化工程设计、系统集成。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丽驰汽车的少数股东富路车业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存在上述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风险。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前述关联方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对关联交易定价都给予了明确,定价依据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的,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所需,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性交易,该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业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鉴于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该关联交易可能会继续存在。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66 证券简称:隆鑫通用 公告编号:2017-090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6日

至2018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12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1和议案1.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1中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 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请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 字、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 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 2018年 1 月 12日 17:3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8 年1月 12 日(星期五)8:30-11:30、14:00-17:30 4、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白鹤工业园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410 室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白鹤工业园隆鑫工业园证券投资部

邮 编:400060

电 话:023-89028829

传 真:023-89028051

联系 人:万先生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