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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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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
分红款的公告

2017-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17—034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

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公司将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中远”)40%股权以3,800万元的价格转让,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3月1日、3月20日、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临2014-007、临2014-010、临2014-040公告,公司已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3,800万元,扬州中远已于2014年9月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2014年8月23日股东会决议,公司持有的股权可分得现金红利8,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收到扬州中远分红款4,000万元,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公司共收到扬州中远剩余分红款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部收到扬州中远的8,000万元分红款。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17—035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201号),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733002260,发证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有效期三年,目前公司暂未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等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即2017年至2019 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此前发布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