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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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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期间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以下简称:“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指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由本公司管理,在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上代销的具有前端申购费率的开放式基金参加本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具体产品如下:

三、活动内容

1、自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

2、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

3、本公司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名单及各基金享受的具体折扣费率以交通银行手机银行页面公示为准,投资者亦可致电交通银行咨询。

4、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5、在费率优惠活劢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交通银行代销的开放式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交通银行开通申购、定投申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四、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 “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2、客户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申购与赎回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兴业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兴业安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实施增值税

政策的公告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统称“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各类监管文件要求,作为管理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含)本公司将对旗下存续及新增产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和缴纳增值税税款及附加税费。前述税款及附加税费是产品管理、运作和处分过程中发生的,将由产品资产承担,从产品资产中提取缴纳,可能会使相关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增值税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如发生变化,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