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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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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增值税的公告

2017-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对于运作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将按照适用法规缴纳增值税以及相关附加,相应税费由各基金财产承担。

上述新的税负可能对基金财产收益水平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如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对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政策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最新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12.30